文/ 許峰源
摸了炭,你的手也會變黑。
裕福是我小時候的玩伴,比我大了幾歲。他的爸爸是水泥工人,媽媽在家裡做手工賺錢,工地如果忙,偶爾也會去幫忙,打打零工。他家有六個小孩,裕福排行老五,加上爺爺奶奶,一家十口人幾乎就靠他爸爸一個人做工的微薄薪水維生。
我們的家境都不好,爸媽不太可能有多出來的錢給我們當零用錢。所以,我們幾個好朋友常常一起到廢棄工廠或淡水河堤防附近撿拾廢紙箱、鐵鋁罐、玻璃罐等,拿去資源回收廠賣錢。
記得那時蒐集一整個上午,大約可以換到三、四十塊錢。我們會拿著換來的錢,到菜市場買一、兩斤番薯,然後到淡水河堤防的大石頭堆附近烤番薯。在等待番薯烤熟的過程中,我們就在附近抓青蛙、蝌蚪玩樂。
▲因為家裡很窮,幾個好朋友都會一起去撿回收來換一些微薄的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有一天,裕福拉著我到他家,一副神神祕祕的樣子。原來,他撿回了一隻小黑狗。
其實我小時候也想養狗,但阿爸阿母總是斷然拒絕,因為家裡連人都養不飽了,還養狗?裕福家的狀況跟我家是一樣的,所以他想要偷偷摸摸地養著這隻小黑狗,還給牠取了個名字,叫「黑金剛」。狗當然不是養在家裡,而是在附近找到一間廢棄工廠,固定從家裡弄些剩菜剩飯到那裡餵牠。
我們平常還喜歡到附近的大賣場逛逛,尤其是炎炎夏日,能夠到大賣場吹吹冷氣,是一大享受。
這天,只有我跟裕福兩個人來到大賣場。其實我們真的只是來吹冷氣的,但也會裝模作樣地東逛西逛,好像在買東西,不想讓老闆或店員覺得我們只是來搗蛋的。
因為養了黑金剛,我們就在寵物用品區東看看西看看,但只能看,根本沒有錢買。不過有時候光用看的、摸的,也能稍微滿足購物的欲望,就像我們總是站在電動玩具店的機臺旁邊,看著其他小朋友玩得不亦樂乎,好像也能稍微感染到他們的喜悅。
一如以往,離開大賣場時,我們走的是無購物櫃檯出口。回到家後,我們一起去廢棄工廠跟黑金剛玩。但,讓我驚訝的事情發生了!
當我看到裕福從他的運動服褲子口袋裡拿出一個寵物骨頭玩具時,我嚇了一大跳!因為裕福不可能買得起這個東西,何況剛剛我們根本沒有購物啊。
我立刻質問他,東西從哪裡來的?他臉上露出有點狡詐的表情,對我說:「偷來的。」
「在剛剛的大賣場?!那為什麼櫃檯的防盜設備沒有響?」
「因為我趁沒人注意的時候,偷偷把上面的標籤條碼撕掉了啊。」
這時我才回想起,上個星期裕福也曾經拿狗罐頭給黑金剛吃。那時他告訴我,是親戚送給他的……
「這是你第一次在大賣場偷東西嗎?上個星期那個狗罐頭也是偷來的嗎?」
「是啊。你幹麼那麼大驚小怪?不就是偷個東西,只要不被發現就好。」
回到家後,我一直在想,如果當時經過賣場櫃檯時警鈴響起,或者裕福動手腳時就被當場逮個正著,那我呢?我該怎麼解釋?我可以說自己毫不知情嗎?人家相信嗎?如果我被抓到警察局,阿爸阿母一定會很生氣,一定會很難過、很失望吧!
後來我勸裕福不可以再偷東西了,真的想要零用錢,我們假日可以一起去附近的印刷廠打工。等存夠了錢,就可以靠自己賺的錢買東西。
但裕福拒絕我了。他跟我說,印刷廠很熱,又很辛苦,還要工作很久才買得起……
從那天開始,我知道,或許我跟裕福還是朋友,但我必須走自己的路,這是我應該、也是必須做出的選擇。
後來,我們就逐漸疏遠了。
裕福在國二就輟學了,到宮廟跟人家搞陣頭、混幫派。我讀大學時,聽鄰居說,裕福在一次敲破車窗行竊時失手,以竊盜罪入獄了。而我最後一次聽到他的消息,是出社會之後、當律師執業時,聽說他因為結夥強盜罪入獄服刑。
(圖/方智出版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識人之明才是大本事
以前當執業律師時,承辦過一個案件。阿正是個大學剛畢業、服完兵役的年輕人,有一天晚上跟當兵時的幾個好朋友在海產店喝酒、吃飯。
吃飯的過程中,其中幾個同梯的朋友提到,有個叫阿賢的人欠了他們三萬元,從入伍前就欠到現在,都沒有還,而且態度很差勁,一副就是要賴帳的樣子。
或許是因為大家都喝了酒,嘴裡講的都是你兄我弟的義氣,於是大夥兒決定一起去找那個白目的人要錢,討個公道。
一行六人來到阿賢家樓下,大聲叫囂。結果阿賢也不是省油的燈,拿著棒球棒下樓,跟阿正他們發生爭吵,接著所有人大打出手。一陣混戰後,阿賢當然不可能一打六,很快就被打趴在地。
不過,阿賢卻躺在地上抽搐,肚子一直流出大量鮮血。看到其中幾個他所謂的兄弟手裡握著沾滿鮮血的刀,阿正愣住了……
後來,這六個人一起被以共同殺人罪起訴。
先不要問我這個案件的最終結果,請問問自己:如果我們是阿正,該怎麼辦?接下來需要耗費多少金錢與青春歲月在這場官司上?我們承受得起整個訴訟過程的心理壓力嗎?最後我們能毫無嫌疑地全身而退嗎?那天晚上我們不也動手了嗎?
木炭是黑的,摸了炭,我們的手也會變黑。炭沒有錯,我們也不需要去評價炭,但我們有變黑的心理準備嗎?
如果問我出社會最重要的能力是什麼,在我看來,專業能力不見得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識人之明。會看人,能夠從極細微的言行看出某人可能是個危險人物,這是大本事,不光是選擇朋友,談戀愛的對象選擇更是如此。
每個人活在這世上,都有自己的人生劇本。或許我們無法改變別人的人生,但我們必須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尤其是我們選擇交往的朋友。
作者: 許峰源
本文由 方智出版 授權轉載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