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今天過得好嗎?我是皮諾丘。教育是什麼?村上春樹說:「我在學校學到最重要的事,就是最重要的事在學校是學不到的。」
處理完這件事之後,我耳邊響起了Hebe田馥甄的「寂寞寂寞就好」,歌詞是「她愛他,他愛她,她又愛她」,你們搞得我好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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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學校處理了一件學生交往的問題,相當棘手,這是我之前沒有處理過的情況,所以格外小心,當事人兩個都是女的,兩人的臉書不約而同的更新狀態:與對方穩定交往中。
這一切我都看在眼裡,兩人上學、放學、下課都膩在一起,偶爾會看到他們倆在路上牽手。
▲兩個女同學上學、放學、下課都膩在一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如果是異性,我就會跟他們說這樣不行,但女生在學校偶爾牽手似乎是很正常的事,特別針對她們兩個,怕會出現反效果,所以我選擇隱忍不發,繼續暗中觀察。
但那一天學生的哥哥透過管道跟我講,妹妹晚上偷跑出去,好像去對方家裡過夜。隔天一早,對方導師也跟我反映,他們班女生脖子上被種滿了草莓,我知道該出手了。
一般來說,這種學生交往的問題,校方都是以溝通、輔導代替責罵跟處罰,並且知會雙方家長,讓他們知道這件事,但這次通知家長之後,我們都得到一個共識,就是通知家長根本沒用。
雙方都是單親,其中一方的父親不要說管教孩子,連孩子的生活費也沒在支付,完全丟給年事已高的奶奶照顧;另外一邊的家長則是採放牛吃草的方式,也就是說當天偷跑出去的本班女生是沒人管,而對方家長知道有同學到家裡跟女兒一起睡,同樣也不管。
既然家庭功能失衡,那管教的責任就完全落到校方了。
事實上,學生放學後的行為是家長必須負責約束的,學生放學後發生什麼狀況,學校也沒也什麼責任,但很多家長並沒有負起家長應盡的責任,這時候老師就必須跳出來一人分飾兩角。
那一天主任、我和另一個導師,花了整整一節課的時間跟當事人懇談,因為當事人是同性。所以在約談學生前,我和主任兵棋推演再三,拿捏要怎麼講,在不違反性別平等法的情況下,讓學生接受老師的建議。
一、在外過夜的部分:
「雖然對方家長默許,但妳們未成年,到對方家裡過夜,若發生甚麼問題,家長是要負責任的。在妳們還沒有辦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之前,老師希望妳們不要去對方家裡過夜,就算家長默許也不要,這樣可以接受嗎?」(學生點點頭)
二、雙方交往的部分:
一般來說,男女生在學生有牽手、搭肩、擁抱等行為都是不允許的,因為「男女授受不親」。
「女生偶爾牽個手,或是男生抱在一起打鬧,這些行為都很正常,原本老師不會過問,但妳們的情況比較特殊,基於性別平等法,一般男女交往在學校不允許的行為,妳們也不能做,老師這樣講,妳們聽得懂嗎?」(學生點點頭)
「為什麼其他女生牽手可以,妳們不可以?因為老師怕妳們會情不自禁,而做出更踰矩的行為,」我邊說邊指女生脖子上的草莓,「如果妳們對老師的建議有問題,現在可以提出來,沒關係。」
「如果接受的話,爾後,妳們還是可以當朋友,可以正常地一起走路,下課聊天都沒有問題。但切記不能再出現親密行為跟到對方家裡過夜,知道嗎?」(學生點點頭)
事後雙方移請輔導室,請專輔老師做後續的輔導,事情暫時告一段落。但處理過程中,我一直有一個疑問:本班女生是同性戀傾向,從國小到國中始終如一,她死不穿裙子,穿著、行為舉止就像個男生一樣,所以我完全不感到意外,但對方女生,上一個男友是男的,為何性向會切換如此之快?
我私底下問她,答案是她其實不是同性戀,她喜歡的是男生,因為被分手後希望有人關心,所以就接受了本班女生的告白,跟她在一起,我不知道這樣是算雙性戀還是假的同性戀還是……
總之,處理完這件事之後,我耳邊響起了Hebe田馥甄的「寂寞寂寞就好」,歌詞是「她愛他,他愛她,她又愛她」,你們搞得我好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