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什麼罪孽,才能讓一個人被視為異類,死後被製成標本研究呢?泰國在50年代震驚全國的連環殺人犯黃利輝不但擄殺6名孩童,甚至還取出被害者的心肝腦食用。他在伏法後不但成為研究樣本,屍身還被公然展示。事隔60年,泰國官方因為找不到他的家屬認領屍體,決定舉行火化。
據了解,本名黃利輝的「細偉」原是中國汕頭人,1945年二戰時期他入軍對抗日軍,被包圍時曾吃過戰死士兵的肉來充飢,這是他吃人的第一次經驗。戰後貧困的他嘗試前往泰國討生活,入境時卻因沒有錢支付身分登記費,被當成偷渡入獄,這時他的名字也因泰國人誤讀變成了「細偉」。
出獄後在泰國從事農工的他,不但依舊貧困,身體也搞壞了。這讓他想起故鄉算命師的謠傳,吃人的內臟,就能治好痼疾。原本在習俗中,這些鮮活的人類內臟應該取自剛被處死的刑犯,但黃利輝一個窮人,便把主意打在小孩上。他持刀屢次對不滿12歲的小孩下手,將小孩在野外剖身,取出心肝腦等內臟後回家燉湯煮食。最終在焚燒被害男童的時候被逮著。
黃利輝被控殺害並食用6名孩童,成為泰國全民唾罵對象。雖然後期研究指出不懂泰語,全程使用翻譯的黃利輝可能替其他未破孩童案件揹了黑鍋。1959年,黃利輝遭槍決伏法,大腦立刻被司法人員取去研究,而屍身則經過乾燥防腐製成臘人,放入博物館內供人「警惕唾罵」。
60年過去了,對過去案例的研究調查,顯示黃利輝伏法可能是冤案的疑點漸多。基於社會質疑,博物館決定尋找他的家屬認領屍體,進行埋葬。但他的家屬遲遲不出現,決定在23日進行超渡誦經後,進行火化。意義上的食人異種,罪愆終將成為裊裊吹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