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想將人生定下來卻找不到伴侶時,可能會考慮相親的方式,開出條件、看起來順眼就能開始約會,進一步認識對方,不過接下來文中的名女子開出的條件,光看一下就讓人打退堂鼓了啊!
山東一名30歲的女子表示,自己要擇偶曾經參加許多場相親,認識超過30多名男子,她認為自己的條件明明不差,年收入也有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0萬),但最後都沒有相親成功。
▼山東30歲女子相親許多次,遲遲找不到伴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於是她公開了自己立下的4個條件,大家看了馬上就能懂為什麼那麼多男生不願意和她在一起,因為這條件實在太苛刻了啦:
第一、男生必須住在山東最熱鬧的青島市區,要有一間房且該房沒有貸款。
第二、婚後不和公婆同居生活,以免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和矛盾。
第三、年收入不可以低過5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0萬元),因為自己的收入也不到很低,若對方比自己低會影響到生活品質。
第四、婚後由女生來管理所有財務,男生沒有獨自的經濟支配權。
除此之外,女方也不用便宜的化妝品,要用就得用上專櫃化妝品,動輒就是3千以上起跳,這樣的消費,光聽到最後一點不管是誰都會嚇到,如此強勢的主導權,看起來控制慾就很嚴重,且多半要求要男生付出,聽了就好累怎麼可能會想要在一起呢?
女子也提到,過去真的曾經跟這樣很好的條件的男生交往過,所以覺得擇偶的時候也應該用這樣好條件去尋找,只是找不找得到又是另一回事了。
via wei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