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主管、管理層級除了會評估部屬的工作能力,也會評斷個性和EQ這兩項要素。而今天文內這名男子,就是因後者要素不符主管期待,因此被開除了……。
這名來自法國的男子,他原先是在巴黎的管理諮詢公司「科畢克夥伴」(Cubik Partners)任職,他自認工作能力一直都不錯,也都有盡責完成所有事務,然而2015年時,公司管理層級卻突然表明要將他解雇,而解雇原因是他個性無趣、不善溝通與傾聽,難以和整體團隊共事。
事後男子氣的把公司告上法院。
管理層級在庭審期間指出,他總是拒絕參加團隊下班後的應酬聚餐,如此顯示他和同仁培養不了凝聚力,也顯得不夠專業。
但男子表示,他之所以不願參加應酬,是因為有些聚餐活動總要職員們大量飲酒,酒後還曾被迫和同事擠一張床,他認為自己有權拒絕參加這樣的應酬。
應酬、聚餐情境式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取自xframe圖庫
近期,判決出爐,法院認同男子的看法,認為公司管理層級不能強迫任何人非自願參加下班後的應酬與聚會,因此判男子能獲賠3000美金(約台幣91714元)。
然而,男子後續也再對公司提出高達473000元美金(約台幣1463萬元)的賠償,對此,法院將會再舉行聽證會予以裁決。
via odditycent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