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發現懷孕了,面試時會主動告知嗎?一名網友跟幾位同事閒聊,沒想到看法兩極,有人認為沒告知造成困擾,被勸退很正常,也有人認為沒必要講,補人力缺口是公司的問題。
▲圖/取自pexels,下同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最近和幾位同事聊到「懷孕面試應不應該主動告知」,假設沒有告知,最後被勸退,又合不合理呢?結果意外發現大家的看法分歧很大,像是主管級、資深同事都覺得,面試時如果沒有先講,最後被勸退很正常,畢竟教沒多久就要請假,徒增同事困擾,辛苦老半天沒補充上人力,還要重新訓人。
但比較年輕的同事卻有不同看法,覺得「懷孕沒滿三個月本來就沒必要講,補上人力缺口是公司的問題」,聽完兩方看法差很多的理由,讓原PO產生了好奇,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這件事的?
貼文引來網友留言討論,多數人都覺得應該主動告知:
「告知就很大機會不錄用啊,講白了跟你非親非故,懷孕那是你家的事,想法不要悖離現實」
「你一開始就打算騙,那這樣被騙的人不高興辭退也合理,建議找家可以接受的公司」
「主動講,你要用就用,不要用就換下一家」
「建議面試時就講比較好,當然被錄取的機率也較小,但總比進公司後才被發現,遭到各種白眼冷語要好得多,尤其是很難上手很要求效率的工作,去沒幾個月就要請長假」
「雖然法律保障,公司依法補缺,但上司同事心裡真的會譙死你」
「僥倖心態,你今天是孕婦,工作同仁的大概也很頭痛,懷孕完還要請育嬰假,職位保留、工作不變」
「個人覺得懷孕多數會給同事帶來不公平的麻煩,該主動講」
「就找可以接受的公司就好了吧,我們公司有錄取懷孕新人,也有收太太兩個月後生產要請陪產的男生」
「沒主動告知,到時候都是身邊的同事要增加工作量」
「都確定錄取後會請產假了,不告知有點奇怪」
我是覺得應該主動告知啦,故意隱瞞確實有「騙」的意思在,找可以接受的公司吧(゚∀゚)
via 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