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房東在出租房子時都會設下一些規定要求租客遵守,若不是太奇怪的要求,多數人應該都能接受,不過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區有兩套房子因房東規定「不可在室內烹調魚或肉類」,即便有著很不錯的條件也難以找到租客。
據Daily Mail報導,這兩套位於布魯克林區格林堡(Fort Greene)的房子,月租金分別要價4,500美元(約新台幣13萬9,318元)和5,750美元(17萬8,017元),但租金昂貴可能不是這兩間房子不好租出去的主要原因,因為房東在租屋條件還列出了「禁肉令」。
房產經紀人凱利(Andrea Kelly)解釋,由於房東本身是素食主義者,且就住在樓上,為了不讓肉的味道飄到樓上,才寫下「禁止租客在室內烹調肉類和魚類」的規定。而房東與前夫從2007年買下這套房產以來,就從未把房子租給葷食者,他們也堅持認為這不是歧視,「你必須融入這棟大樓。」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禁肉令」的租屋條件引發熱議,也遭到許多潛在租客的強烈反對,後來房東先暫時撤下了租房廣告,並刪掉所有烹飪規定後才重新上架。針對這個房源,一對名為魯本(Tessa Ruben)與加塞米(Darian Ghassemi)的潛在伴侶租客表示,會考慮考慮承租,因為他們經常叫外賣、不會下廚,不過看到「禁肉令」的當下還是有些疑慮,魯本就表示,「比規定本身讓我更緊張的是,你知道樓上有人在確保你『遵守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報導指出,根據《紐約州人權法》的規定,房東不得因種族、性別、年齡、性取向、宗教、工作或家庭狀況拒絕潛在租客,但「食物取向」並不在規範中,因此房東拒絕將房子租給葷食者並不違法。
筆者後記:
能理解素食者不想聞到肉味的想法,但禁止烹飪肉類或魚類的規定確實滿奇怪的。
via Daily 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