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是許多上班族每日的例行公事之一,適當的會議能幫助員工進行工作統合也能為公司帶來正面效益。不過有一名網友日前發文指出,該公司的開會時間不是在上班期間,而是在「下班之後」,而且一開就是1個小時起跳,本來的下班時間明明是下午五點,但只要有開會就會用到晚上七八點才能真正下班,且幾乎一個禮拜會開1次會議。
原po後來拿到薪水發現,開會時間並沒有算進當月的加班費,詢問會計小姐後得到,「公司開會不算在加班裡面喔」的回答,他對此現象感到疑問,並上網詢問大家的公司有沒有一樣的現象,貼文一出引發眾多網友回應,並呼籲原po快逃離該家公司。
「要是我會逃吧,開到8點是怎樣而且還不是偶爾突發」
「我會把上下班紀錄保留兩年,離職時證據拿出來要求補償」
「為什麼這麼多台商喜歡下班後開會」
圖/記者鄺郁庭攝
事實上,關於「下班後才開會」的狀況,本文並非首例,根據《法律諮詢服務網》網站指出,先前亦有網友提出「下班後才開會」是否可以算加班費的疑惑,而李路宣律師則回應說道,「是應雇主要求在打完下班卡後留下繼續開會,則開會時間應屬工作時間,若有超過約定工時,則應發給加班費,若雇主未發給加班費,應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之規定,而得向主管機關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