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相關新聞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私法規範的總和。

民法調整的主體是平等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民法所調整的內容則是人身關係(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和財產關係(包括物權、債權等)。私法有時候作為民法的同義詞,有時候又作為民法的上位概念而使用,一般認為,民法是私法的核心部分。(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影/民法下修後「18歲完全成年」 可辦信用卡、租屋、買手機

行政院13日拍板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未來只要滿18歲及可自主結婚,不僅如此還能夠自己買手機、租房、辦信用卡等等,影響範圍相當廣泛。詳全文>>

18歲就是成年!政院拍板民法修正草案 兩性平等「齊一結婚年齡」

行政院會13日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主要涉及「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將成年年齡從20歲修正至18歲;且為落實性別平等,將男女最低訂婚及結婚年齡調整為一致,分別修正為17歲及18歲,並增修相關配套規定。詳全文>>

快訊/滿18歲可自主結婚!行政院拍板修法 最快2023上路

行政院13日拍板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並將男女訂婚與結婚年齡統一,訂婚為17歲,結婚則為18歲;未來轉送立法院審議、三讀後再經2年緩衝期,最快2023年上路。屆時男女滿18歲後,結婚不必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詳全文>>

影/15歲國三生3年後可升格人夫人妻 行政院今將拍板「滿18歲可自主結婚」

未來只要滿18歲的男女,不用經過父母同意就可以結婚了!行政院今天(13日)院會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把現行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男女結婚年齡為18歲,預計2023年元旦施行。也就是說,現在的15歲國三生3年後就可自主結婚,升格成人夫、人妻。詳全文>>

16歲就能發生關係!賣場保險套「禁18歲↓購買」 網傻眼:學生只能生?

保險套不但可以避孕,還能降低罹患性病的機率,因此疾管署也時常呼籲民眾除了享受歡愉片刻,也要記得「戴套」注意安全性行為。不過,這名網友前往寶雅時,發現店家在販售保險套的專區貼出了「禁止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購買」的告示,讓他好奇,年輕人不是更該學習保護自己嗎?為何未滿18歲不能購買?詳全文>>

法務部擬下修民法成年為18歲 大學新生可開公司任董事

為了促進青年自主發展、並與國際接軌,法務部打算推動《民法》修正案,將現行成年為20歲的規定,下修為18歲即為成年。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鍾瑞蘭強調,若修法後,滿18歲即可獨立為一定商業行為,包含買手機、租房子、開立打工帳戶,甚至可以擔任公司之發起人、並擔任公司董事。 詳全文>>

通姦罪除罪化 摟腰摸頭就被告? 證據標準降低 求償精神損害暴增|行動法庭 第73集

司法院大法官作出第791號解釋,針對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宣告違憲,也就是通姦罪除罪化,解釋作出以後,引發各方討論,產生許多社會現象,因為外遇不再有刑責,法院審理的偷情民事賠償案件變多,夫妻的世界變成了什麼樣的關係,抓猴的徵信產業又有什麼樣的變化?行動法庭邀請到律師蘇家宏、徵信社社長謝智博,以及諮商心理師吳姵瑩一起來討論。詳全文>>

擬修民法18歲可結婚!女16歲擁有「性自主」卻禁婚 律師這樣說

法務部最近擬出「民法修正草案」初稿,預計將現行20歲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男女結婚年齡也打破以往在父母同意之下,男子滿18歲、女子滿16歲可結婚之規定,均一併調整為18歲,但卻衍生出刑法規定女性16歲即性自主,民法如果通過修正,將變成「性自主卻不能結婚」。詳全文>>

民法修正!18歲高中情侶可不經父母同意結婚 16歲女出現「性自主禁婚」怪象

法務部最近擬出「民法修正草案」初稿,打算將現行20歲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男女結婚年齡也一致調整為18歲,打破過去在父母同意下,男18歲、女16歲即可結婚的規定。不過修法後也衍生出一些問題,例如刑法規定女性16歲即性自主,但民法修正後,會變成「性自主卻不能結婚」的奇特現象。詳全文>>

市長違背承諾被罷免,政府違反民意難道不該被罷免?

台灣自許為民主聖地,當高雄市民認為他們的市長韓國瑜違反對市民承諾,而可以用手中的選票來決定他們的未來,那麼違背了在婚姻中的承諾,受傷害的一方,請問政府有給他們什麼選擇?元配哪有資源靠《民法》討公道?違反民意的政府,難道不該被罷免嗎?詳全文>>

釋字791號 大法官廢除通姦罪 台灣民情能接受?|行動法庭 第67集

我們國家已經實施85年的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在上週五,也就是5月29日,大法官作出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大法官認為,通姦罪是限制人民的性自主權,侵擾個人的隱私,不符合憲法的比例原則,自大法官解釋公佈之日起,立即失效。791號解釋結果,雖然法界早有預期,但民間社會仍然相當震憾,這可以說是大法官在去年作出同婚合憲的解釋之後,再一次跨越性的解釋,到底通姦罪的廢止,是會造成外遇文化的氾濫,還是婚姻價值不應該靠刑罰維繫,行動法庭邀請到,婦女新知基金會的董事莊喬汝律師,及前晚晴協會理事長,現代婦女基金會委詳全文>>

通姦除罪》婦女新知:有小孩一出生就成為通姦證據

「通姦罪存廢與否?」早在1990年代,台灣婦運即開始討論。推動廢除刑法通姦罪,並非贊同通姦,而是藉由去除刑事罪刑,避免國家刑罰的介入,讓人們能學習更健康的方式處理情感失落與親密關係,而非借用刑罰工具採取報復手段,錯失婚姻關係開展與終止的寶貴人生課程。 詳全文>>

法律白話文運動/【釋字791】通姦罪,被違憲

「通姦罪」被大法官宣告違憲,而另外一條放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也被大法官宣告違憲。這條原先是讓原配可以有原諒的機會,可以讓他們對出軌的配偶撤告,單獨告小王或小三,但大法官認為這樣違反「平等權」。詳全文>>

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律師帶你一次搞懂|行動法庭 第65集

夫妻離婚,雙方在感情結束之後,就要面臨現實上,財務的分割。回到我們台灣的法律,夫妻離婚後,財產要怎麼分?心理上又要如何調適?行動法庭邀請律師 蘇家宏、諮商心理師 魏棻卿一起來討論,希望能提供專業意見,幫助大家。 詳全文>>

落實還權青年!洪申翰籲下修18歲投票權 放寬各法律成年門檻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周春米等人28日邀請民間團體、學生團體共同舉行記者會,除了呼籲下修18歲投票權、下修民法成年至18歲外,也應將降低年齡限制主流化,將各法律中以「年齡作為門檻」的限制進行修法,讓「還權青年」不再流於形式與口號。詳全文>>

父母變更姓氏讓子女「被迫改姓」 萬美玲提案修民法、姓名條例

清明掃墓慎終追遠是我國傳統文化,但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接獲陳情,有已成年民眾因父親選擇改姓,讓他被迫跟著改了使用近30年的姓氏,認為侵害憲法保障自我認同姓氏的基本人權。因此,萬美玲提案修法,讓成年子女除了可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外,也能選擇從直系血親尊親屬姓,避免成年子女使用了幾十年的姓氏,卻因父親或母親改姓而被迫變更原本的姓氏。詳全文>>

員工說謊 返國害全公司被隔離 雇主怎麼告?

有員工去國外玩,但請假事由記載為「國內旅遊」,事後返台發現確診,害全公司都要自主隔離。針對此種行為,律師告訴你公司能如何因應?詳全文>>

到泰國與日本趴趴走中鏢…他竟隱瞞旅遊史! 恐賠公司天價損失

一名台灣籍男子不畏新冠肺炎疫情,2月28日到泰國遊玩,3月5日又出國日本北海道旅遊4天,不料15日成為國內第54例確診病例。而他所任職的外商金融公司,疑因他隱瞞謊稱旅遊史,造成公司緊急關閉台北辦公室,與男子接觸過的員工也遭隔離;律師陳禾原表示,公司可依勞雇契約或《民法》不完全給付等規定,向男子要求賠償。詳全文>>

「犯罪判決定讞人卻不見」 時力再提3法實踐司法正義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0日上午召開「三法開步走,實踐司法正義」記者會,針對實踐司法正義議題公布3項草案,包括在《刑法》中增訂棄保潛逃罪、力推《刑事陪審法》讓人民參與司法,以及下修《民法》成年年齡至18歲。詳全文>>

湯文章/有理仍討不回?增訂消滅時效停止制度

我國民法主要移植德國,但德國法亦設有「時效停止」制度,然引進時卻只取「時效中斷」及「時效不完成」兩種制度,忽略了「時效停止」制度。為保障權利人權利,緩解時效完成的不利益,增訂「時效停止」制度是當務之急!詳全文>>

給說法/【棒球與法律】界外球砸壞我的車!誰來賠我?

棒球比賽或練習過程所擊出的界外球,可能造成觀眾受傷,若飛出場外恐造成附近居民的私人財產受損,該由誰負民事責任?依現行民法規範,若場地合法且觀眾席的設置與配備都符合相關規範,儘管界外球確實造成他人受有損害,沒有人需要對此負責。詳全文>>

給說法/【棒球與法律】界外球到底是「誰」的

對於進場觀賞球賽者而言,除了欣賞令人熱血沸騰的比賽外,最令人興奮的,莫過於能撿一顆界外球回家作紀念!但這種「撿球」文化到底有沒有法律上的爭議?難道只要撿到球,就是球的所有權人嗎?球團能依法請求觀眾返還棒球呢?詳全文>>

曾經拿刀要殺母!家暴父臨老失智欠照養費 她急問律師:可以不養他嗎?

她來找我的時候,是想瞭解:「在父親沒養自己,又對母親長期家暴的情況下,她真的無法負擔照顧父親的責任,這不只是錢的問題!而法律上是否有可以讓她不用養父親的方法?」詳全文>>

給說法/【棒球與法律】被界外球砸傷,誰該負責?

「每年約有1,750名球迷在美國職棒比賽(MLB)中被界外球擊傷」,關於界外球飛向看台導致觀眾受傷的新聞,可說是屢見不鮮!遭界外球擊中的球迷能夠依法主張損害賠償?又該向誰求償?詳全文>>

「14歲以下不能發生性行為」 李佳芬引《民法》轟現行教育…一翻法典糗了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的夫人李佳芬10日在台北舉辦「佳芬講堂」,她在佳芬講堂上提到,依據現行的民法規定,14歲以下的孩子不能有任何性行為,若有性行為就須接受法律制裁;不過,其實我國《民法》上並未規定14歲以下的孩童不能進行性行為;只有在《刑法》上有規定與未滿14歲孩童發生性行為的罰則。詳全文>>

時力黨團力推民法修法 盼下修成年年齡至18歲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5日提出《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呼籲朝野黨團還給青年完整的自主性;另外也提出《公務人員俸給法》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刑事判決確定,或是經過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免職、撤職確定,將追繳停職期間薪俸。詳全文>>

花半年喬房價!自售屋主突改口「不賣了」…他氣炸:可求償?網點頭卻嘆難

「沒想到竟然會遇到人生中最鳥的事情!」一名網友6日在PTT發文表示,「半年前,好友的朋友有房子要自售,價格抓得很死,上週終於用與實價登錄相當的價格成交,但就在剛剛,屋主突然傳訊說不賣了。」他氣得求救,「口頭約定反悔可以要求賠償嗎?」不少達人幾乎一致點頭說可以,卻也要原PO做好心理準備,因為「舉證十分困難」。詳全文>>

NGO、學生團體嚮應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 修民法挺青年陣線下周成軍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議題,近日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許多18至20歲青少年呼籲立法院本會期修改民法,成年人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還給青少年權責相符的公民權利,避免出現「18歲能組成家庭,卻不能組織社團,也不能申請新創補助」的狀況。詳全文>>

保險公司尋找「幽靈保戶」 近80億保險金找到主人了!

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全面清查「幽靈保戶」的未給付保險金,若找不到保互,就要轉列負債或是準備金。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23)日表示,整體保險業在2016年4月底應付而未付的保險金額為108億元,到了今年6月底僅剩29億元。詳全文>>

她夾娃娃前傳訊「再有就要生」…男友撇:沒內射哪來孩子 網怒:無腦渣男

國中上健康教育時,同學們是又羞又興奮,但若只是一知半解,甚至還有「錯誤觀念」,不僅讓伴侶白眼翻過天,甚至被冠上「渣男」的稱號…1對情侶本論及婚嫁,女方意外懷孕計畫「夾娃娃」,並向男友表明「再有就要生」,不料男友竟撇得一乾二淨,「沒內射哪來孩子」(不戴套體外射精),沒常識又不負責任的發言,讓女友怒提分手。網友怒轟「渣男」,要女方「趕快分手,小孩也拿掉,無腦搞不好會遺傳」。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