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縣關西鎮陳姓男子因多次家暴,與妻子離婚,離婚後2人仍同住。陳男日前要求前妻買水果回家拜祖先遭回嗆「你是憑什麼叫我拜祖先!」陳男憤而殺害前妻。法院審理時,陳男竟辯稱「踩到死者的尿液才滑倒、壓斷她氣管。」一審將他判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上訴二審後,高院22日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3月間,62歲陳男與前妻陳女,因多次家暴事件雙方於2019年6月間離婚,但仍同住一起;而陳男又因家暴,遭新竹地院於2021年1月核發保護令,陳女就離家居住在外。案發當天上午,陳男傳line要求前妻買水果回家拜祖先,但前妻回嗆「你是憑什麼叫我拜祖先!」陳男暴怒,起了殺機。
前妻快中午左右回到家中,陳男自後方以手勒頸,將前妻勒斃。前妻斷氣後,陳男將屍體抱到床上、蓋上棉被,並打電話給女兒交代後事,隨後取出高粱酒、安眠藥,並以水果刀割腕。女兒隨即請住在附近的舅舅前往察看,果然發現家中慘狀,緊急將陳男送醫,陳男因割腕力道太小,並未死亡。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新竹男子勒斃前妻後,企圖割腕。警消人員搶救蒐證中。(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一審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案,他坦承確實有殺害的意思,因為案發前3天,前妻告知他有交往3年的男友,讓他心中非常憤恨。另外陳男也辯稱,案發前打電話給前妻,她竟嗆說「憑什麼叫我回去」,陳男回「如果妳有男朋友,就去妳男朋友那邊,不要刺激我,不然我們就同歸於盡」,結果2人在電話中為拜祖先大吵,回家後又吵,因前妻說話太過刺激,氣不過才會動手勒昏她。但陳男還是否認殺死前妻,最後還辯稱,是因為踩到前妻失禁的尿液,才會跌倒,壓斷她的氣管。
一審法院不採信,依照客觀證據認定陳男有罪,考量他犯後毫無悔意、飾詞狡辯,將他判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全案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還是認定有罪。全案於22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14年刑度、褫奪公權10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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