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洪其德2006年因吸毒被送勒戒,出獄後到墾丁賣包子,卻又因酒駕撞死人,最後以330萬元跟被害者家屬和解,但形象全毀,消失演藝圈長達9年。近年來他在飛鏢酒吧、燒烤店工作,透露有個小13歲的圈外女友,交往3年感情穩定,各大媒體爭相報導其改過自新的生活。
但有網友(eyesg)在PTT發文,認為這些「酒駕、殺人、強姦的人重生的新聞」猶如二次傷害。網友舉例,「你被殺的兒子,被撞死的老婆,他們都沒有時間繼續伴著家人了;被強姦的人,可能都還沒走出陰影得到幸福。電視上卻不斷的在播出那些肇事殺人者,多更新、多努力、多認真、多幸福。宛如對方是英雄一般?」
網友又說,「看看某藝人多孝順,還可以射飛鏢。撞死人還是能讓媽媽不用黑髮人送白髮人,家屬卻想再和死者說一句話,都是不可能。我的朋友每次看到這新聞,就會肚爛到飯也不吃,因爲他爸和妹妹就是被酒駕的人撞死的。」
因此網友希望這種報導低調就好,貼在監獄讓罪犯觀看就可以了。其實不必廣發天下,挑起受害者的傷痛。鄉民看了這說法後迴響熱烈,文章瞬間被推爆。
鄉民們留言說,「推,越看越氣。」「亂世用重典一定是對的。」「當年的清大王水毀屍案,關個十年出來,新聞還不是寫改 過自新,人家是死無全屍,你在那邊改過自新。」「給他重生的機會,那請問可以給死人重生的機會嗎?」「這篇記者不會抄啦!」「可惜那種新聞就是會有點閱率。」「智障垃圾妓者。」「這篇記者不會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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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