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日新月異,也讓殺人的手法不斷推陳出新。但今天要說的案件並不是像《神探伽利略》般的黑科技殺人手段,而是簡單地透過傳訊息或圖片來使閱讀者死亡的手法。講到這邊,可能很多人會心想,又不是像《死亡筆記本》的冥界道具,怎麼可能透過文字訊息或圖片使人死亡呢?
不過近期在美國德州,就有一起GIF動圖殺人事件,經過一連串的審判,最後陪審團裁定,認定了兇嫌李法洛(John Rayne Rivello)將某個GIF動圖當作殺人凶器,試圖靠傳送這張圖片,給一個有癲癇症狀的被害者艾奇沃德(Kurt Eichenwald)。FBI去年駭入了李法洛的iPhone,並控制了他的蘋果帳號,在調查過他的手機紀錄後,他們認為李法洛是蓄意引起對方的癲癇症狀。
受害者艾奇沃德(Kurt Eichenwald)曾經以記者身分受「普立茲獎」提名,也是一名暢銷作家,過去他曾說自己有癲癇症狀。也是因為艾奇沃德不斷反對川普的言論,才不斷讓李法洛在他的推特上貼出「閃光動圖」,癲癇患者看到這種圖片會極度不舒服,最嚴重能引起猝死。
「你該為你的貼文內容犯癲癇一下。」「我希望這能讓這個瘋子發一下癲癇。」「用這個圖轟炸他,看看會不會死。」FBI從李法洛手機內的訊息,推測出了他的謀殺意圖。
儘管艾奇沃德無性命之虞,但Gif檔還是讓他的身體非常不舒服,因此在法律上謀殺的所有要件都湊齊了,就法理來說,這張圖片可以與用槍砲刀劍殺人相提並論。
「利用一張圖像交換格式(GIF全稱),與一台電子設備以及他的雙手,採取了致命性的攻擊。」李法洛的起訴書這樣說著。在調查中也發現一些想殺害被害者的動機,不只是因為被害者艾奇沃德對於川普的反對言論與報導立場,更因為李法洛本身是反猶太主義者,因此艾奇沃德的猶太身分成了壓垮他理性的最後一根稻草。
▼猶太裔記者艾奇沃德,雖然目前無性命之虞,但FBI認為案情不單純
法律專家表示,將數位影像當作兇器是史無前例的一件事,這場案件的最終結果可能還有變數。據美國的憲法第一修正案,如今圖像與藝術品已可以當作自己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因此透過圖片傳達自己的不滿也可能受到保障。
但馬里蘭大學的網路安全專家奇頓(Danielle Citron)就認為,這已經是蓄意謀殺的等級了,如果殘害他人的凶器因言論自由而受到保障,那麼美國這個國家也應該快滅亡了。
▼艾奇沃德是知名媒體人,常在新聞上辛辣批評時政,卻引來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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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胖丁覺得很驚訝阿,沒想到兩個人網路上互嗆政治,最後居然還變成蓄意謀殺案,只能說在網路上大家雖然都有言論自由,但仇視對方到想叫他去死,這就不太應該了阿~
(看來以後貼圖打字要小心了阿,誰知道對方會不會突然想不開跳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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