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駭人聽聞的新聞,毫無疑問是板橋一名20多歲的朱姓嫌犯,把女友殺害分屍,甚至裝成七袋分批丟棄。這種案子甚至讓人不敢想,每多考慮一點,就跟著痛苦一點。但很多人在新聞下面留言是台灣沒有確實執行死刑、或是「恐龍法官」的錯,這似乎就有點邏輯不通。
(殺害台大女友後分屍,男竟被人發現上吊。(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如果嫌犯不怕死,死刑有什麼用?
既然朱嫌已經上吊自殺,不管我們的解讀是畏罪還是良心發現,他都已經死了,也沒有機會被法律審判了。假設真是畏罪自殺好了,他連死都不怕了,為什麼要怕死刑呢?老子道德經中就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死刑的一大問題就在這裡:很多罪犯根本不怕死,死刑擋也擋不住他們。
例如以前的鄭捷,雖然隨機殺人與分屍女友相差很大,但他們有個共同點,就是死刑根本嚇阻不了他們。當社會上出現這些恐怖案件的時候,高喊死刑重判不但無法阻止這些人,也無法阻止下一場悲劇。
►那輕判就有用了嗎?
反對廢死的人最常不滿的就是因「教化可能」放走嫌犯,而贊同廢死的人,則會提出司法系統永遠有可能誤判,不該用死刑這種一旦執行、就無法回復的刑罰。明明對「司法判決不能盡信」的質疑前提應該是一樣的,雙方的結論卻南轅北轍。
但今天暫且不論廢不廢死,單純回到朱嫌的分屍案,老實說,死刑擋不住的人,輕罪當然更不會讓他們停手,可以說對這種人來說,不管判決是重是輕,都已經沒有任何嚇阻的效果。人會怕都好辦,最可怕的是這些不怕死,還打算多拉幾個人陪葬、和你同歸於盡的。
(台大女遭男友埋屍地點。(圖/記者陳豐德攝))
►預防悲劇比重刑重要
講起來無奈,對於這種嫌犯根本不怕死的刑案,已經沒有任何挽救的措施。不管刑度再重都沒用,發生了就是發生了。但這裡絕對不是要大家就無奈接受的意思,而是我們就算無法阻止當下的案件,也可以讓未來類似事情上演的機率下降。
例如義務教育少上點主科,從小就教小朋友情緒管理,還有正確的性別觀念。這方法曠日廢時,甚至很多人會覺得根本無關,但卻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如果你從小就懂得這些,怎麼會成為一個「得不到就要毀掉你」,這種既不把女生當人看、也毫無自我反省能力的恐怖殺人犯?
(台大黃姓女子的爸爸現身殯儀館認屍。(圖/記者林煒傑攝))
其實,從政府資料開放平台的資料來看,隨著社會教育程度逐漸增加,台灣的犯罪率是一直穩定降低的。犯罪防治的重點還是「預防犯罪」,刑罰雖然不是沒用,卻只是最後最消極的作法。不然以酒駕為例,法規就算罰得再重,嚇阻作用足夠好嗎?就算你在喝了一口酒後選擇了乖乖搭計程車回家,會不會也有一瞬間想「啊呀路上又沒有那麼多臨檢,應該不會被發現啦」?
沒有任何國家能達到0犯罪,而降低犯罪率也不是只靠「重判」一招就能達成。今天看到新聞,白蝦的憤怒一樣壓都壓不住。只是,朱嫌犯案的原因終究是「得不到就要毀掉你」,想要避免未來再有類似的悲劇,恐怕仍然要靠教育、讓現在的小小朋友都能在長大前就奠定正常的觀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