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生活步調都不一樣,尤其是邁入社會後更加明顯。求學時期可能還會有什麼時間該做什麼事的規範,但出社會後完全就是自己安排自己做事的時間和進度。
不過其實我們的生活步調大約可以分成兩種類別,最近一篇發布在Current Opinion in Psychology 的論文裡就有提到,這兩種分別是「數字時間感的人」(Clock Timer)和「事件時間感的人」(Event Timer)類型。
那首先我們先來解釋一下這兩個名詞好了。 數字時間感的人就是依照時鐘上的數字在生活的人,例如中午12點一到就會出去買飯吃,晚上11點就會準時上床睡覺。這種會照時間生活的人,就是屬於數字時間感的人。
那事件時間感的人,就是比較偏向想到才去做。例如:肚子餓了才去吃飯或是追完劇才去睡覺。
數字時間感的人比較依賴外在的時間數字告訴你現在應該做什麼,所以相對的,他們一天的行事就會比較固定;而事件時間感的人則比較依賴內部的生理時鐘過生活。
其實不管哪一種,只要是自己喜歡或舒適的生活步調,沒有好壞之分。兩種類型的人對生活的感受也會不一樣,好比說數字時間感的人會比較有計畫、規劃的在日子,他也會把他這方面的習慣投射到生活中的理財、對未來的方向這些部分。
而事件時間感的人就偏向享受生活、專注當下眼前的事,他對生活的感受面也會有比較深的體悟,對情感的細節、情緒會比一般人細膩許多,有點類似「理性」和「感性」的差別。
人也常常會因為自身遇到的經歷或是時間的推移改變生活方式,可能你在求學時期不得已是在用「數字時間感」過生活,但出社會之後就自動轉化為「事件時間感」的模式。
不管哪一種模式,偶爾轉換一下也可以換個心情,像是平常都準時起來上班,到了假日睡到自然醒再說,或是平常總是依靠本能,今天就好好寫下要做的事規劃時間,都是不錯的體驗。
像我自己本身就是屬於「事件時間感」的人,所以常常很依靠本能在過日子,然後常常追劇追到半夜啦這種。(好啦這可能不是個好例子)但無論哪種生活,只要自己活得開心,也不造成他人的影響,你想怎麼過就怎麼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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