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貼心提醒,本文為重大案件回顧,內容恐引起不適,請斟酌觀看。
1982年8月,香港尖沙咀一間照片沖洗店,出現大量女性器官標本的特寫,沒多久,一名男子前來領取照片,馬上被埋伏員警逮捕,他就是香港連環殺手林過雲,又被稱為「雨夜屠夫」。
3. Lam Kor-wan/The Jars Murderer
— laura / parasite campaign manager (@cassandraslang) 2019年10月30日
One of two known Hong Kong serial killers. He would kidnap women on rainy nights (specifically), rape, murder, then dismember them. He hid their sexual organs in tupperware and other body parts in his room (cont) https://t.co/71535SvryC pic.twitter.com/yaEnzCYJ7S
警方後來在林過雲的住處中,還發現了錄下肢解過程的錄影帶、女性衣物,更驚人的是角落幾瓶不起眼的罐子裡,竟然裝著從女性身上割下的性器官,浸泡在防腐藥水中。
1955年出生的林過雲,25歲那年轉職做夜間計程車司機,同一時期,林過雲展現對攝影濃厚的興趣,喜好研究攝影技術,甚至加入攝影社團。
1982年2月,林過雲開始犯案,他專挑雨夜中落單的女乘客,先將被害人載往偏僻的地方,迷昏殺害後肢解屍體,並割下器官,如乳房、陰部、盤骨等部位作為紀念品。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1982年2月至7月之間,林過雲總共殺害4名女子,包含下班與朋友酒聚的舞女陳鳳蘭、凌晨收工的收銀員陳雲潔、上大夜班的清潔工梁秀雲,以及參加謝師宴的17歲女學生梁惠心,梁惠心也是唯一被林過雲強姦後再殺害的受害者。
更變態的是,每次作案後,林過雲就像著迷般,為殘肢拍攝多組照片,甚至拿到相館沖洗。據說,林過雲習慣去尖沙咀一家相館,因為他與那裡的店員張仔(化名)熟識。
林過雲向張仔表示,這些照片都是他在太平間兼職攝影師的作品,為醫療教學之用。張仔不疑有他,且為了不嚇到其他同事,每次都親自為林過雲沖洗照片。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然而,有些事冥冥之中早已注定。有次,林過雲要求放大幾張器官的特寫照,好巧不巧,相館儀器突然故障,張仔於是將底片送到旺角分店沖洗。
旺角分店店員一看底片發覺不對勁,通報上司後決定報警,事情才曝光。而這些照片最後也成為關鍵證據,承辦法醫馬宣立表示,林過雲的攝影技術非常好,「很穩、很清楚」,也因為如此,其中某張林過雲摸著遺體的照片,被警方放大後,確認為他的指紋。
3. that he shared with his brother who somehow had no idea about it. Even the couch he shared with his parents had body parts hidden in it and his family still didn't know? He was also a "photographer" and as you can imagine, captured everything. I hate this motherfucker. pic.twitter.com/EOb0UO06tD
— laura / parasite campaign manager (@cassandraslang) 2019年10月30日
關於林過雲為何要留下「證據」,外界推測林過雲本性傲慢,拍攝照片是為了紀念自己的「豐功偉業」。然而法醫認為,林過雲根本沒把那些殘肢當做人,而是將焦點放在自己的攝影技術、畫面佈局與呈現。最後,這些影帶與照片在結案時已全數被銷毀,只保留部分器官作為法警的教材。
1984年8月,香港最高法院開審,林過雲被判終身監禁,目前還關押在石壁監獄服刑。據說,現年64歲的林過雲沉默寡言、獄中表現良好,自2018年起,多次積極申請假釋,但因考量社會憂慮,香港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決定不予假釋。
VIA Wikipedia、H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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