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談了小姐和客人間未必揭露所有私人資訊的「相處之道」,這次,來談談時常發生卻處於灰色地帶的情感詐欺吧!
醜話說在前,如果是存心用明知不可能、不存在的事情欺騙對方、牟取自己的利益,那麼不管是男騙女、女騙男、女騙女、男騙男,無論是基於什麼樣的理由,就是道德上有瑕疵的行為。
所以,如果想看土狗妹為其他被指控詐欺的酒店妹打抱不平,然後可以批鬥一番的讀者可能要失望了。事實上,這種事情也許會發生在被大眾認為是黑暗骯髒酒店裡面,但是在外面陽光普照的世界,也不是不會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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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請吃了那麼多次高級餐廳、送了那麼多禮物,為什麼就是不交往?」
是的,這種抱怨好像常常在網路上看到,或是在交往關係中餽贈給對方禮物或金錢,但對方提出分手時,被分手的那方就會產生一種被欺騙的主觀感受。吃了飯、收了禮物不交往,或收了相當的禮物和金錢後提了分手,是不是一種欺騙呢?
▲交往關係中收受了禮物後分手,被分手的一方常會有被欺騙的感覺。(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請注意,這種事情不是只發生在傳說中很愛錢的酒店妹身上。我還聽過有朋友被告知婚前說房子登記在他名下就幫生孩子的呢,這傢伙的職業絕對不是酒店妹。
問題往往在於:雙方當事人有沒有把話講清楚。
如果某人的確曾經認真(而非開玩笑)地表明集滿十次牛排大餐或是一個名牌包就可以兌換開房券一張,或是十個名牌包或一棟房子就結婚生子,而對方也覺得划算OK而給付,那麼在道德上某人的確該為自己當初的言行負責。
但是,所謂的某人該負責,並不是可以直接把人抓來「實現自己的權利」,有些事情不是像金錢一樣,每一分每一毫都能算得清楚還能加計利息,也不是真的按照當初的約定走就對雙方最好的。
試想,如果做出約定的兩個人並沒有想要維繫一個家庭的共識,就算結婚了、有了孩子,難道就能幸福了嗎?人生難道只要具備了形式上的一夫一妻,或是給了孩子所謂正常的家庭(一個爸爸一個媽媽)就能完滿了嗎?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兩人之間並沒有明確存在交往或結婚的約定,但某方覺得自己只要精誠所至就能金石為開。這種追求文化,根本是誤解了情感關係的真諦,否定人之所以為人的個體性,把好好的人的情感用能付出多少金錢和能用多少金錢買到來衡量。
當然,有些人真的是喜歡把愛情當成金錢遊戲來玩,如果雙方都對這件事情有共識,也就細節詳實地談過,那麼其他人似乎也沒什麼說三道四的空間,畢竟感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愛情和麵包之間,每個人的考量和選擇都不一樣。
如果是存心利用對方的寂寞和渴望,提出自己一開始就不打算給的東西和不可能達成的目標做為對價,這當然是欺騙,也並不是一句沒有白紙黑字或不能強制履約就可以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的。
但如果只是自己一廂情願的付出,一開始提出要請客吃飯送禮的時候,還假惺惺的人也說就當做朋友、就想送你這個、只是吃個飯不要有壓力,而絕口不提自己的別有所圖。那麼覺得只要請吃飯了對方應該do something來報答自己,不是很奇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