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生活的日常糾紛當中,交通事故絕對是很大的一環。
近年來卻出現一種「碰瓷」的風氣,故意製造假的交通事故,達成向司機或車主索賠的目的。若司機或車主想花錢消災,不報警、不走行政程序,那就會讓這一類人得逞了。
(編按:「碰瓷」原為北京方言,原指騙徒故意讓他人摔壞假貨,索求高價真品或高價錢為賠償的詐騙行為,後泛指假車禍敲詐司機或車主。)
韓國日前就出現一名「碰瓷男」,一看到車開過來,就急忙伸出自己的腳,但動作實在太明顯,司機警惕到這名男子不懷好意,採取「靜靜看你表演法」躲過一場糾紛。
一般的碰瓷手法,是在離車子只有一公尺左右的近距離時,撲向車子或是摔倒在地。這名碰瓷男卻是在車子離自己還有幾公尺時,原地踱了幾步,才試探性地伸出左腳,整個人的身軀卻向後傾。
機靈的司機一發現這名男子的詭異舉動,立刻減速慢行開過他身邊,完美避開了男子還放在馬路上的腳,讓男子看起來十分尷尬。
車主把這段行車紀錄器的影片交給交通律師韓文哲(音譯한문철)看,想知道如果真的有發生事故,這名碰瓷男會不會故意製造傷害受罰。
律師表示,因為這影片當中沒有發生事故,所以碰瓷男不會有法律上的懲罰,但如果有實際發生事故,碰瓷男向車主進行索賠,就會成立自殘勒索罪(意指為了金錢而自願傷害身體的行為),罰款視情況而定。
如果是透過自殘勒索的方式騙保險公司給予賠償,那保險詐欺罪也會成立,依韓國法律最高可處以10年的監禁,或最高5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17萬元)的罰款。
建議各位碰瓷人士還是好好去找份工作,萬一真的撞到身體有傷殘,是得不償失啊!
水水歐北公威:他們是不是都沒遇過直接輾過去的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