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零容忍!一旦有飲酒,不論喝多或少,絕對不能開車上路,若像今天文內的肇事者喝了酒堅持上路,不僅會傷害他人,連自己的命也可能賠掉!
綜合外媒報導,2017年11月12日時,當年29歲的Joshua Delbosque在德州基督聖體市(Corpus Christi)啤酒肚體育酒吧(Beer Belly's Sports Bar)喝得醉醺醺後仍堅持開車上路,未料途中,他竟高速撞死了行走於路邊的一對祖孫。
這對祖孫分別是59歲的Tamra Kindred和16歲的Aujuni Anderson,當時,Kindred到Anderson打工的披薩店接她下班,兩人打算一起步行回家,而Delbosque撞上他們後,三人都當場死亡。
(下圖為Tamra Kindred和Aujuni Anderson)
事後,Kindred和Anderson的家屬對賣酒給Delbosque的體育酒吧提出民事訴訟,他們認為,酒吧不應只為賺錢營利,而提供過量酒精飲品給駕車的顧客。
近日,當地法院對這場民事訴訟正式宣判,判決書中指出,酒吧業者必須繳付賠償金共計3010億美元(約台幣8.3兆元),其中,10.4億美元(約台幣288億元)是給受害家屬方的,而另外3000億美元是帶有警世、勸戒涵義。
受害家屬的律師表示,其實他們並不是為了拿到鉅額賠償金,但之所以堅持提出民事訴訟,是希望藉由這場慘劇,讓大眾更加重視酒駕問題。
鍵盤大檸檬提醒您:飲酒過量,有害健康,安全不酒駕,酒駕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