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受刑人三餐和住宿由國家負擔,其他生活用品,如衛生紙、牙膏、牙刷等都需要自費購買,這些生活費用大多由家屬支出,而受刑人在工場工作也會獲得勞作金工資。日前,紐西蘭有兩名囚犯抗議工資太少要求加薪,表示時薪只有60美分(約新台幣19元)完全不夠,將獄方告上法院。
紐西蘭南部的奧克蘭南部懲教所(ASCF)的兩名囚犯Thomas Cheng和James Hemana,在本週因為監獄薪水太少,時薪僅60每分(約新台幣19元),因此將獄方告上法庭,兩人表示,他們在獄中的時薪只夠付三餐和電話費用,而且薪水18年來都沒有調漲過。
▲紐西蘭有兩名受刑人抗議薪資18年來從沒調漲過。(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兩人的辯護律師Tim Stephens告訴法庭,因為懲教大臣Kelvin Davis沒有調漲薪水,導致囚犯根本無法負擔生活必需品,「受刑人和外頭的工人從事同樣的工作,但得到的薪水卻不一樣。」當事人多次向獄方反映,但獄方都沒有任何動作,律師認為懲教大臣有責任管理這份收入標準,且受刑人也需要更多經濟上的獎勵措施或是類似工會的保護措施。
另一名律師Monique Van Alphen Fyfe說,獄方對囚犯打電話所收的費用也太高了,和其他監獄相比,多了5美分(約新台幣1.5元),雖然看起來不多,可是對於收入不多的受刑人來說,需要更加努力才能維持生計,加上供餐定價過高,受刑人根本消費不起。她也說,有些受刑人認為自己是家中的負擔,因為總是一直開口要錢,如果加薪的話,就可以讓受刑人減少這種想法。
▲受刑人在獄中生活的費用多由家人接濟。(圖/取自免費圖庫WUNDERSTOCK)
對此,懲教大臣的律師Susannah Shaw則表示,何時審查囚犯工資並沒有明文規定,懲教大臣本身可以選擇什麼時候要審查,即便上次調整是18年前,「受刑人之所以會有工資,是提供他們工作經驗和技能,不是為了賺錢或者應付他們的日常需求」,盼法院能駁回請求。
事實上,奧克蘭南部懲教所是由Serco New Zealand所經營,和紐西蘭懲教部有合作關係,獄方律師Jonathan Scragg則聲稱,2020年時就已經調降過一次電話費用,在監獄裡的通話費用比自家公司還便宜5美分,且獄方也有規定通話次數和時間上限,每週最多只能撥打一次電話,一次最多5分鐘。
目前全案正在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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