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和同事一起聚餐、講講公司的八卦或主管的壞話,都是一種培養感情的方式,如果比較內向或是不擅社交的人,就會很猶豫要不要參加。
化名為T先生的男子是法國巴黎諮詢公司Cubik Partners的高級顧問,公司有一項不成文規定,是同事們每周要出去喝酒一次,希望能用好玩的方式培養團隊向心力,但是他並不覺得這很有趣,所以多次缺席。
▲聚餐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2015年的時候他因為拒絕參加下班後的喝酒聚餐和團康活動,而被老闆以「專業度不足」為由開除,而且公司還批評他為人很無聊、很難共事,且不擅傾聽。
他則認為,自己身為公司的一份子,有資格批評並拒絕因為人情而參與各種太過偏激的公司政策,此外,他也不認同公司對有趣的定義,他被開除後心有不滿,決定出手對公司提告。
這起訴訟纏訟7年,巴黎最高法院近日作出宣判,命令前公司必須向T先生支付3000歐元(約新台幣9.6萬元),法院認為,不能強迫每個人都參加研討會和下班聚餐喝酒,那種場合很常有人勸酒,導致飲酒過量的情況發生,公司對社交活動和娛樂活動的重視,已經侵犯了員工享有私人生活的基本權利。
後來,T先生要求額外賠償46萬1千歐元(約新台幣1485萬元),法院將在後續聽證會上對此進行進一步的審查。
*《鍵盤大檸檬》提醒您,理性飲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via indiatimes、ny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