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喪女
就算你多想談個戀愛,愛情不來、你拜天拜地求月老也沒轍;但當愛情來敲門,擋都擋不住~喪女很多朋友就這樣一頭栽下去,個性都變了~嚇人的咧!
不過,雖然愛情學分沒有老師能開課,但前人走過來的愛情經驗談,卻成為一本極好的定律教材,讓我們可以快速釐清那些、旁人剪不斷理還亂的愛情煩惱絲:
定律一:
如果你的多數友人不喜歡你的對象,那麼他/她肯定不是你的the right one。
定律二:
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最終還是會分的。
定律三:
有意見分歧一定要說出來,不然悶在心裡會變成病,成為分手導火線。
定律四:
能為你做出轟轟烈烈「大事」的人,不一定是真愛你的人;真正愛你的人,就算做不了大事,卻會日復一日為你做著無數「小事」。
定律五:
真正的幸福不需要大肆宣揚、炫耀,只要兩個人都懂就好,不用人們圍觀。
定律六:
若分手的兩人其中一人先找到了新對象,另一人會萌生奪回他/她的衝動,就算心裡知道彼此不適合。
定律七:
有時候我們傷害了我們愛的人,並不是因為真心想傷害他們,只是想證明他們是在乎自己的。但你若是真心想傷害一個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讓他們覺得你根本不在乎他們的傷害。
定律八:
一個人對服務生的態度,就是熱戀期過後,他/她對帶你的態度。(除非那個服務員真的很機掰)
定律九:
相愛不是互相凝視,而是看著同一個方向。若你們只是相互吸引、而沒有共同的目標或期望,這樣的愛情只會開花、無法結果。
定律十:
兩個弱勢的人在一起,或許能成:一強一弱的人在一起,也或許能成;但兩個強勢的人在一起,必分。
定律十一:
兩個悲觀的人在一起,只會搞的兩個人更悲觀更憂鬱。
定律十二:
如果一段感情走到了需要「拯救」、「挽回」的地步,那這段感情也走不遠了。
定律十三:
一個人騙你一次,肯定還會再騙你第二次。
定律十四:
如果老為自己找理由,多半是因為你不夠愛對方;如果老為對方找理由,多半是因為對方不夠愛你。
定律十五:
愛情會給我們「少了他/她就活不下去」的錯覺,其實誰少了誰,都能活下去。
定律十六:
如果把自己搞得很卑微地去乞求愛情,那注定得不到真愛。
定律十七:
愛情再偉大,也改變不了一個人的本性,不要妄想你能改變一個混蛋。
定律十八:
分手時,會說出「不要再連絡我」的一方,往往是仍在痛的一方。
當然啦,這些定律你不一定會認同,也不全適用在所有人身上,因為那是人家走過的路、我們不見得也會走一樣的啊~
只是,如果當酸酸們心生徬徨,或許這些「定律」也能和你的朋友一樣,給你們一些做決定的勇氣囉!
VIA buzzhand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