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紅豆Q粉粿
性侵是一項犯罪行為,對受害者來說,更是一輩子無法抹滅的痛苦…前兩年,台灣有不少恐龍法官輕判相關性侵案件,甚至有的還以「受害者無出聲制止、抵抗」為由,予以不起訴…(粉粿怒:她是驚恐地說不出話呀!!!)
粉粿看到這些新聞總是在想,這些法官到底有沒有將心比心、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思考?他們到底明不明白受害者當下有多害怕、崩潰呢?╰(‵□′)╯
讓人痛心的是…性侵輕判的案例也不只發生在台灣,美國去年一月也發生類似案件。位在加利福尼亞州的史丹福大學,一位學生特納(Brock Turner),強暴在兄弟會派對醉倒的女子,女子當下毫無意識,直到被兩個路過的學生撞見,才趕快送她到醫院驗傷,清醒後,她發現自己的內褲不見了…才知道自己被強暴了…
▼該性侵案加害者Brock Turner
特納在法庭上堅稱,當時自己也喝醉了!而且發生性行為是雙方都同意的…特納的父親甚至寫信給法官,他說兒子身為名校的游泳金牌選手,本來前景看好,但因為這次的事件讓兒子飽受憂鬱之苦,還成了性侵前科犯,這些懲罰已經足夠了,若兒子要再為這「20分鐘的衝動」蹲多年的苦牢,實在太嚴苛…(粉粿超想怒吼的啦!!!)最後的判決結果在當地時間6月2日出爐,特納被輕判六個月的徒刑。
對於法官的不合理判決,以及特納企圖以酒醉換取同情,受害女子悲痛地控訴:「酒精不是藉口,脫去我衣服的不是酒精、用手指侵犯我的不是酒精、抓住我的頭髮不是酒精,在地上拖行近乎全裸的我也不是酒精。」
▼許多民眾不滿法官判決,為受害女子聲援
這一切對受害的女孩子來說,真的太痛苦了,也有許多民眾站出來替她聲援,認為法官因為自己也是史丹福大學的校友,加上特納是名校體育選手,所以給予不公正的判決…
這場判決不僅引發眾怒,讓史丹福大學法學院教授六日發起連署,想罷免法官,連CNN當家主播班菲爾德Ashleigh Banfield都特別在新聞當中,特別挪出20分鐘朗讀受害人的1700多字抗議聲明…
若法律真的只保護有權勢、背景雄厚的加害者,這些受害者難道就得一次次承受巨大傷害嗎!(粉粿真的太生氣太難過了嗚嗚嗚)
臺灣恐龍法官案例中,最著名的就是2011年高雄6歲女童性侵案,當時一審法官認為女童沒有反抗、哭鬧,認定嫌犯「無違法女童意願」輕判3年2個月,引發外界震驚,認為女童還不懂性事,擺明是受到驚嚇說不出話,誰知恐龍法官竟做出這樣的裁決?...
▼當時民眾還發起白玫瑰運動,呼籲全面淘汰恐龍法官!
身為司法人員,相信很多人都跟粉粿有一樣的想法!除了遵守法律條文,法官思維應懂得變通、將心比心才對~不應該過於死板、守舊才不會對受害者造成更多傷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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