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墾丁賣魷魚,每日營業額有多少?一名易姓男子向在墾丁大街擺攤的炸魷魚老闆拜師學藝,雙方簽約合作一年,並約定期間男子不能另外設攤,也不能透露材料配方等營業秘密,避免市場過度飽和,結果8個月後他竟在老闆斜對面開了間魷魚攤,老闆忍無可忍,求償65萬違約金,換算後男子每日營業額約1萬2千元。
拜師男子和老闆前年8月簽約合作,並在8月5日簽訂競業禁止合約,約定合約一年,如毀約或期滿未續約一年內,男子不得經營與他公司相關的產品,也不可向他人透露廠商資料、進貨成本等營業秘密,若毀約,男子必須賠償每日營業額50倍金額。結果,他在隔年4月就自立門戶。
老闆計算,男子從簽約到毀約期間8個月,共向他進貨97萬多元,兩者相除後,每月進貨12萬元、每日進貨4053元,由於雙方約定營業額以進貨成本乘以3計算,因此得出男子單日營業額為1萬2千元,乘以50倍違約金即為60萬多元。
毀約男子雖辯稱,攤位不是他的,是因朋友來不及出攤,他才協助出攤,也對老闆如何進貨、調配醬料等技術不了解,並未洩露商業機密。但2名證人指稱,男子不只一次開車載貨物到新魷魚攤,其母也常出現協助販售,台南地院法官因此認為,他的確違約,必須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