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日前推出「華航空中愛心醫療專案」,祭出2年金卡會員作為誘因,希望醫師在飛行途中,若遇有乘客身體不適,在不打擾其他旅客情況下,進行專業協助與處置。但此事引來醫師楊斯棓抨擊是想「廉用醫師」,拿金卡的代價就是出國還不能隨心所欲的闔眼,若想提升航程的整體醫療水準,聘請正職醫師才是長久之計。
華航近期推出「華航空中愛心醫療專案」,希望旅客在機上發生緊急醫療狀況時,能有申請加入專案的醫師協助進行處置,讓旅客能更加安心、有保障。此專案還提供加入醫生2年期金卡會員,可享有華航全球機場貴賓室候機、優先選位/候補等禮遇。
但醫師楊斯棓抨擊,「一旦你登錄了,空姐都知道你因為登錄而拿到這張金卡,我想她們保有隨時叫醒你的權利。」「內行的朋友告知,金卡上面還有晶鑽卡跟翡翠卡。」「或許聘請正職醫師才是長久之計。」
華航稍早也表示,此專案是志願性質,無強迫性,絕對會充分尊重醫院及醫師專業,目前只會與長庚紀念醫院合作,已經醫生同意加入,日後也會考慮將對象擴大到全台醫師。
但楊斯棓認為,「自願」加入的「機上醫師」,他就再也不是想睡就睡的乘客了。機組人員可以「不用廣播」、「直接找到醫師」。我完全可以想像有熱血醫師會登錄。只是,你暴露的風險,你就自己問看看律師怎麼說了。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人,有什麼資格狂言保護別人?
事實上,這些顧慮其來有自,我國《刑法》第24條第一項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換句話說,病患或家屬在接受醫療行為後不如預期(如併發症或死亡),仍可主張避難過當,而向醫師提告。
同條文第二項更規定,「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倘若醫師申請「金卡會員」,更強化了「業務上有特別義務」之性質,讓自己暴露在法律風險當中,而失去了減輕或免刑的條件。因此不少醫生都推薦「日本全日空」(ANA)和「德國漢莎航空」(Lufthansa)的作法來提高空中醫療的品質。
日本「全日空」(ANA)便在《空中醫師條款》中明文規範,遇到突發狀況請機上醫師盡力施救,倘若出現糾紛由航空公司承擔所有責任。德國漢莎航空(Lufthansa)則提供加入空中醫師免費的空中醫療訓練課程,讓醫師們熟悉機艙內有哪些緊急醫療器材及藥材,這才是對醫生和病患來說,最安全又周全的方案!
網友看了後都說,「飛機上有醫生,以後有人上飛機後,一下頭疼,一下肚子痛,結果整趟飛行就便特別門診了。」「 一個順便的概念,用愛心道德綁架嗎XD」「華航金卡濫發到貴賓室擠的跟菜市場差不多⋯」「辦這張卡…不就等於叫我們穿醫師袍上飛機就好了?」「長庚要簽約耶,那院長要不要登錄?」「醫生,53Q的乘客說他香港腳在癢!」「不知道牙醫、中醫、獸醫算不算?」
Via:楊斯棓醫師FB、李尚醫師部落格、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