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淒我脾氣一向很好,就是找車位的時候會異常煩躁,要是看到自己花錢租的車位被人停走,那更是火大到會想要刮對方的車。不過這樣就太衝動了,也是犯法行為,但若像下面這位reddit鄉民的作法,就很值得參考。
以下文章翻譯自reddit網友Goalnado
我在倫敦北部一間小公司上班,那附近大樓林立、交通繁忙。為了方便停車,我向一個只能停8輛車的小停車場承租車位,每月租金100英鎊(約台幣4000元)。由於只是個小停車場,如果沒有刻意聯繫管理單位,通常不會有管理員來查看。
直到2個月前,有輛陌生的車子突然出現在停車場內,而且他強佔的是TM我的車位。
(圖片來源:Flickr/J. Triepke)
我超不爽,於是直接把車停在那輛陌生車輛的後方,黏得緊緊的,擋住他的去路。但大概是他比我更晚下班吧,當我結束工作準備離開時,那輛車仍好好停在我的車格裡,車主也沒有出現。我只能在他的擋風玻璃上留下一張紙條,希望明天他別再犯同樣的錯誤了。
顯然我低估了這傢伙的白目程度,隔天早上,他老兄依然停在我的車位,而且我寫的紙條竟然被他揉了丟在地上……在這之後,他每天霸佔著我的位子,無論我在紙條上寫了多麼嚴厲的字句,他都不屑一顧。
10天過去了,我竟然完全拿他沒皮條。我氣炸了,這會兒若只是聯絡管理單位來開張單子,絕對難消我心頭之恨。我需要醞釀一個史詩級的報復計畫,突然一道靈光閃過我的腦袋,是了,我要讓他再也不敢出現在這塊土地上!
我一個同事正準備請陪產假2個禮拜,而我老弟則要去加拿大一個月,也就是說,只要稍微調度一下,我就可以停在同事的車位,然後讓老弟的車成為最好的阻擋工具,嘿嘿,接下來就是好戲登場了。
某個禮拜五晚上,我把老弟的車子停到應該是我的車位的後方,正正擋住那傢伙的車,接著打電話給停車場管理單位,把我的名字改註冊到老弟的那輛車,確保它是合法的,最後檢舉那輛一直違停的紅色福特,希望管理單位開出罰單。
度過一個愉快週末後,禮拜一早上我開著自己的車,停進同事的停車格,再走路繞去小停車場看看狀況,正巧看見有個莽漢氣急敗壞地跟停車場管理員爭執。
「就有人擋住我的車,我移不出去啊,先不要開我單好不好!」莽漢說。
「這我了解,可是這輛車有在我們這邊登記,按規定我們不能強制移走它。你只能等這輛車的車主回來了才能離開。在這之前,我還是必須開你單。」
據我所知,這個小停車場的違規停車罰款是每日100英鎊。我得意洋洋走近那個莽漢,他看見我,指著我老弟的車不客氣問說:「這輛車是你的嗎?」我搖搖頭。他只能繼續苦著臉碎念「我要找到車主把它移開才行。」
隔天上班,我在同事的車位停好車,又刻意繞來小停車場,看見那傢伙仍一副焦頭爛額的模樣,並且收到管理員開的第二張100英鎊罰單。就這樣,我把老弟的車晾在那邊將近一個月,天天檢舉天天檢舉,所以那傢伙至少收到加總起來2000英鎊(約台幣8萬元)的罰單。
(圖片來源:Flickr/ezguy 1)
同事請完產假回來上班後,我仍沒有移開老弟的車。我寧願每天停在遠一點的地方走路來公司,也要讓這傢伙付出應得的代價。這件事後來鬧到附近街區的人全知道了,他似乎抄下老弟車子的車牌號碼一間公司一間公司詢問,還說「如果被我找到是誰就知道了。」
直到老弟從加拿大回來,我們才趁著一個禮拜天晚上,確定那傢伙不在的時候,偷偷把車子開走。從那天以後,我再也沒有看見他的車了,顯然這一課對他來說,呵呵十分寶貴呀。
via viralno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