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小檸檬】專欄文章作者為代筆,內容為受訪者經歷,涉及個人觀感,請斟酌閱讀。內文皆為化名。
※職業:律師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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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是爸爸的前世情人,大部分的爸爸總是把女兒捧在手心當作寶,有些爸爸卻是女兒的最大夢魘。
當初這位爸爸來找我時,只有說他太太把女兒帶走,還對他提告性侵。聽他輕描淡寫的描述,我只把這個案件當成是女兒受到媽媽的洗腦,而編造出謊話來誣陷爸爸,因此也沒想太多。
第一次開會時,所長跟對方確定委任,後續便由我接手約第二次開會了解案情。在請爸爸說明案情時,我還特別安慰爸爸說,小孩容易被誘導,也不至於會有什麼證據,我們只要堅持,應該沒什麼問題。
爸爸也只是一直以媽媽的角度在敘述事情經過,我聽到爸爸承認有讓孩子對自己口交時,我突然驚覺到,爸爸好像是在承認性侵未滿14歲的兒童!
怕自己聽錯,便一再向爸爸確認,爸爸也一臉平靜的承認自己做的事情,平靜到我幾乎感覺不到,他是否覺得自己是做了一件害了自己女兒的事?
我感到一陣噁心,但因為身邊還有實習律師,我只能故作鎮定的繼續開完會。
開完會出了門後,實習律師馬上對我瞪大了眼睛,跟我確認她的認知是不是正確。我只是跟她說,我會再跟所長確認是否要接這個案件,表現出好像沒事的樣子,天知道我心裡是天旋地轉。跟所長報告後,所長認為爸爸已經坦承,幫他辯護可以讓他們這個家庭繼續走下去,也算是功德一件,雖然心裡是千百個不願意,卻還是接受了。
哪知道我正式開辦之後,與爸爸的討論內容像是擠牙膏一樣,一點一點的擠出來。從一共只有幾次,到每個月一到四次,時間長達二、三年,爸爸以給予零用錢或價錢較為昂貴之禮物,來引誘女兒撫摸、口交,還不時提到女兒的金錢欲望很強,自己是被動的,是女兒自己好奇等等,似乎是暗示著女兒也有責任……(什麼樣的人會覺得小學三、四年級左右的小孩,需要負這種責任?)
就這樣,我一次又一次聽著爸爸敘述,他是如何侵犯純潔的女兒……
隨著開會的次數增加,我對於這個案子的厭惡感是有增無減。一直到第一次開庭時,我聽到對方的律師提到,爸爸其實有完成一般人認知的性行為時,我幾乎想要甩門離開,不過當時身為菜鳥的我,只能忍住不發。
我始終沒看到那個可憐的小女孩,如果看到的話,我想我可能也不敢正眼直視。
後來我離開了這家事務所,雖然離職的原因總是很多很複雜,不過這個案件絕對是其中一個原因。所以我在離職後,還幫事務所完成一些我在職期間所承接的案件,不過我始終沒有考慮過要繼續承辦這個案件。
每次到父親節,我就會想到這個案件的女孩,不知道她能不能早日走出自己爸爸所給的惡夢……
不管是學校老師還是電視媒體,總是述說著百善孝為先,總是要我們孝順父母,因為他們對我們有養育之恩。有的父親為孩子犧牲生命在所不惜,有的父親卻為一己之私欲將孩子推入火坑,傳統的孝順觀念是不是可以一概適用?
在這種案例裡,好像就不是這麼絕對。我們說小說、電視很荒謬,有時人生卻比它們荒謬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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