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今天過得好嗎?我是皮諾丘。教育是什麼?村上春樹說:「我在學校學到最重要的事,就是最重要的事在學校是學不到的。」
我開車18年只收過2張罰單,應該算是優良駕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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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61線因為全程不收過路費,號稱窮人的高速公路,早年尚未全線通車的那個年代,61快速道路幾乎沒有測速照相,車流少、路況又不錯,稍不注意車速便會破表,有很多車友友會相約在台61線競速飆車。
▲台61線早年因為沒有測速照相,許多車友會相約在前去飆車。(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這些年來,在台61線也發生過不少的重大車禍,重大車禍背後的主要原因就是超速,十次車禍九次快。日前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到新屋路段今年元旦啟用「區間測速照相」,竟然有車主開到時速185公里。時速185公里的概念,就是每秒鐘移動50公尺,這樣的車子在你身邊移動,跟一台移動式神主牌又有什麼兩樣呢?
開車上國道的用路人應該都知道,在車流壅塞的路段,保持安全距離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會有很多車子不斷的插進你所保持的安全距離裡面,如果你不想不斷的被插隊,那就只能將安全距離縮短。有時候我看到一些自以為技術高超,不斷的超車搶快的車主,時速超過120公里,卻跟前車距離壓縮到只有一個車身,這就是標準的自己想死,卻逼守法的人跟著一起陪葬的概念。
我也常常看到很多人超車,是在後車緊急剎車的情況下,才沒有發生擦撞。今天區間測速對守法的人一點影響都沒有,快速道路限速90公里,超過20公里才會開罰,也就是說你的均速保持在110公里以下,完全不會擔心被開罰單。
但有很多車主抱怨,區間測速實施,會造成很多車主在區間末段突然減速,反而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這明顯犯了倒果為因的邏輯謬誤。
舉例來說:今天你的孩子無照駕駛闖紅燈,遇到警察攔檢不停,反而加速逃逸,警方追捕的過程中,你的孩子因為自摔倒致死亡,父母反而怪罪是警察害的,這樣的邏輯你可以接受嗎?
同樣的道理,今天政府事先宣導在容易發生車禍的路段區間測速,你前面要開到時速150公里,到最後又突然減速到60公里,導致後車追撞,明明是自己雙重違規,前面開太快、後面開太慢(不僅沒有比較快又耗油),只會一味的怪罪政府,卻不檢討自己的超速,已經對其他守法的用路人形成一種無形的壓力。
▲因為自己想飆車超速又因躲照區間測速而降速,最後再說降速會造成危險,根本是倒果為因。(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退一步來說,反對的人可以找一萬個理由,雞蛋裡挑骨頭。有人說測速儀器不準,但區間測速寬限值已經放大到20公里,而且是測均速而不是瞬間速度,也就是除非你平常就是喜歡大腳開車的車主,不然對一般守法的車主來說,應該不會造成任何心理壓力。
至於說區間測速會造成塞車的,根據研究,車流量過大固然是造成塞車的主因,但喜歡變換車道、隨意超車、習慣插入他車的安全車距中間,造成後車煞車,形成連鎖效應,才是讓塞車惡化及釀成交通事故的最大兇手。區間測速的地點、寬限值、以及限速的合理性,這些都可以討論,但有些人顯然就是為反對而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