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做比較多,領的錢還是一樣,所以很多人都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當薪水小偷更好(?),愛爾蘭一名在鐵路公司工作的員工則認為,他幾乎什麼都不做就白白獲得年薪12.1萬歐元(約新台幣389萬元)的薪水,憤而對雇主提起訴訟,因為工作實在太無聊了。
Dermot Mills在愛爾蘭鐵路公司工作,2014年的時候,他依據《揭密保護法》揭發公司會計違規,結果身為吹哨者的他直接被公司邊緣化,雖然人來上班,但卻沒事情可做。
▲男子坦言工作實在太無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WUNDERSTOCK)
Mills說他一周有2天在家上班,3天進辦公室,去辦公室的話,大約都是早上10點到班。他上班前會買三明治、《泰晤士報》和《獨立報》各一份,到辦公室後,他開電腦查看電子郵件,但通常都和工作無關,然後開始看報紙、吃三明治,到了10點半,便開始回覆那些需要回覆的電子郵件,如果信上有提到需要完成的工作,他就會去做那個工作。
到了中午,他離開辦公室去吃午飯和散步,大概在下午2點半到3點之間回到辦公室,如果沒有什麼事情可以做的話,就會直接回家。
對此,愛爾蘭鐵路公司的前人資主管兼勞資顧問John Keenan懷疑問道:「你什麼都沒做卻得到年薪12.1萬歐元(約新台幣389萬元)的薪水嗎?」而Mills則回答「對,我說我什麼都沒做,是指沒有發揮我的技能和專長。」
愛爾蘭鐵路公司的律師認為,Mills只是一直在尋找說法來解釋自己的立場,而不是先檢視自身。Mills聽完無奈表示:「你覺得我正在為這些事情找藉口,但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被公司如此糟糕對待。」
目前第一場聽證會已經結束,將在明年2月舉行下一次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