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歡女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如果真的沒感覺的話,委婉拒絕對方也不失是個好方法,不過因為被拒絕而鬧上法院,似乎就有點太過小題大作了……新加坡一名男子將以前曾經追求過的女子告上法院,認為女方拒絕他,讓他受到心理層面的創傷,自己名譽也連帶受到損害,為此求償300萬新加坡元(約新台幣6795萬元)。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告白失敗而將女方告上法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名叫K. Kawshigan的男子在2016年認識了女子Nora Tan,兩個人很快就成為朋友,4年後的2020年時,男方將女方認定為「最親密的朋友」,並告白希望兩人可以交往,可是女方僅將男方視為朋友,雙方對彼此身分的定義明顯不同。女方認為,如果兩人對彼此的身分定義不同,就應該要減少接觸的時間,並畫分清楚的界限,也鼓勵男方去找其他對象。
只不過男方對此說法相當不以為然,提議兩人一起去諮商以改善關係,結果諮商了18個月後,兩人關係不見好轉,女方認為這已經沒有意義,加上男方相當不尊重她,總是限制來限制去,所以便決定結束諮商,男方因此惱羞,以女方「違背要改善兩人關係的承諾」,還說自己為了感情問題無法賺錢和拓展商務關係,將她告上法院求償2.2萬新加坡元(約新台幣49萬元)。不過法官認為男方只是在濫用法律,藉此獲得想要的結果,因此判男方敗訴。
男方相當鍥而不捨(?),近日又再對女方提起另一樁訴訟,指控女方在外毀壞他的聲譽,且讓他產生創傷、憂鬱等情況,還失去了5位商業上的合作夥伴,要求賠償300萬新加坡元(約新台幣6795萬元),女方知道後也硬起來指控男方長期搔擾,並聘請律師準備展開法律攻防戰。
後來提告的男子K Kawshigan也被起底是無人機公司D1 Racing的行政總裁。
看來不是每個人都吃霸氣總裁這套,只能說,現在瘋子真的很多,談戀愛也要多一分謹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