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護孩子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責任,性別平等的時代下,育嬰假也早已不是女性的專利。不過日前有位網友在論壇上發文詢問,「真的有人敢用男性育嬰假嗎?」,引發眾多網友討論。
原po表示,男性請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領6個月的8成薪水,這段時期不管是要額外兼差賺兩份薪水,或是準備找新工作都非常好用。但他身邊男性卻從未有半個人請過,質疑真的有男生敢請育嬰假嗎。
▲圖/取自pexels,下同
對此有網友回應:
「我是美商公司,就很多人請阿」
「我啊,請完直接無縫接軌新工作,超爽」
「其實很常見啊,不給用是公司不對欸」
「我公司蠻多的,自己的權利幹嘛不享用」
「有請,公司有意見就請他們跟勞工局說」
「請假中+1,還想繼續請到小孩兩歲」
但另一派網友則回應:
「我朋友去問,被回覆說請了可能不會升主管」
「勞工要請大多公司一定會准啦,不過未來升遷就很難說」
「聽說有人不敢,因為他是在日商上班」
「台灣主管:是你生小孩還是你老婆生」
「公家看過還不少,私人公司沒看過」
「請都可以呀,但考績會怎樣就不知道了」
事實上,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受僱者只要任職滿6個月後,在每一個子女滿3歲之前,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可以申請兩年。
而在育嬰留職停薪期滿,要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且經主管機關同意,否則雇主不得拒絕。
1.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2.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Via 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