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會真的不好受,如果被誤會犯罪而入獄,冤獄誤了大半人生,甚至最後要付在監獄裡的費用,會不會太誇張呢?
根據外媒報導,英國一名57歲的男子安德魯(Andrew Malkinson),2003年被人指控在曼徹斯特(Manchester)性侵別的女生,以強姦罪入獄了17年,這些年來因自己沒有犯下的錯,誤判的狀況導致心理、生理和靈魂受到極大的損害。
他原先被判無期徒刑,如果在獄中表現狀況好就可以在7年後得到假釋出獄,但他仍堅持自己的清白不認罪,因此多坐牢了10年,好不容易等到案件推翻,2020年的12月才出獄。
罪名雖是洗刷乾淨了,但這17年來在獄中的住宿費、伙食費竟要由安德魯自行支付,冤獄超過10年可以得到高達100萬英鎊(約新台幣4039萬元)的賠償金,但這筆錢還要扣掉住宿費、伙食費才能算是安德魯的,讓人越看越覺得不合理。
安德魯得知自己要付這筆錢時感到非常驚訝,先是指控無罪的人,還讓他入獄,最後還要自己出錢,這就是對冤獄者最後的汙辱。
We don’t charge guilty people for their prison board & lodging when they’re released and go on to get jobs so why they hell are we charging innocent ones!??
— Buck Frexit!BPE #GTTO #PR (@Beany_1) July 28, 2023
Jesus Christ this country sinks into the gutter more each day.
https://t.co/nD1lCDBixz
via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