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為中華民國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及公務員的懲戒,並設有大法官十五人,以大法官會議審理方式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及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與政黨違憲解散案。司法院於實務上並不職司審判,而是由轄下的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任之,而實際為一個司法行政機關。簡稱司院。(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因被認定任內對所屬女助理性騷擾,經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確定,並轉任職等較低的司法事務官,陳鴻斌雖搶快退休、依法官身分領取退休金,仍被追繳回差額400多萬元,陳鴻斌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司法院派他轉任司法事務官的處分違反比例原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他全部敗訴。詳全文>>
司法院為精進裁判書品質,要求各級法院院長抽閱裁判書,此舉讓基層法官炸鍋,認為行政權黑手又要伸入審判獨立核心。在經由考試訓練取得法官資格的台灣,更須藉由資深法官的經驗傳承來累積辦案實力,否則就會淪為孤立獨斷。詳全文>>
2/15,報載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於2年期間內曠職70天;另一則新聞,台灣「司法效能」評比歷史新高。這兩則司法新聞,乍看並不相干,但仔細檢視能發現,在台灣「司法效能」評比歷史新高的光環背後,似乎隱藏著令人無法輕忽的「司法監督顯無效能」及「法官的權責顯不相符」黑數。詳全文>>
今年《憲法訴訟法》施行,司法院院長除主審先前案件,更增加個案裁判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儼然成為第四審法院,可以直接廢棄原確定裁判,發回管轄法院。而司法院院長不受任期保障, 隨時可以被免職,雖不得連任,卻又可以再任(現任院長創立之先例),完全存乎總統一人之好惡。細思之,令人不寒而慄,詳全文>>
監察院長陳菊今帶隊和10多位監委,到台北地院首度旁聽國民法官模擬法庭,觀察明年元旦將上路的刑事訴訟新制如何實施,陳菊受訪肯定國民法官新制是司法改革重要一大步,而監察院受理的人民陳情案件,將近4成與司法獄政有關,她強調非常尊重法院獨立審判,也期盼與司法院有更多相互理解。詳全文>>
立法院2019年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法,讓科技監控設備電子腳鐐為防逃監控,作為偵審中替代羈押的手段方法之一,落實防逃機制。司法院與法務部委託高檢署在士林地檢署打造全方位「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今(12日)由法務部蔡清祥及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共同揭開序幕,宣示打擊不法、實現社會公義決心。 詳全文>>
《憲法訴訟法》今天正式上路,讓我國釋憲制度出現大變革,大法官會議改制為「憲法法庭」。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時指出,以往大法官面對「違憲判決」時,因無法源依據,所以必須含淚駁回;但如今大法官可以直接審理「違憲判決」,讓司法更加公平。 詳全文>>
依第2083期司法周刊(110年12月3日發行)第一版報導,司法院為減輕最高法院之案件負荷量,關於《刑事訴訟法》方面,擬「……『以嚴格法律審兼許可上訴制』作為核心概念,進行修正」詳全文>>
大法官24日做出釋字第813號解釋、也是最後1號釋憲案,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作出解釋,其中對「減免地價稅金」等規定宣告部分違憲,其他都屬於合憲。由於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制度上路,未來由大法官所組成的憲法法庭將以「111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開始,取代大法官解釋。 詳全文>>
近年來數起重大刑事案件造成社會震撼,凸顯行政院及司法院對於精神障礙者的監護處分機制的執行未盡周妥,影響受監護處分人復歸社會的機會,監察院15日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的提案,促請行政院偕同司法院並督同所屬注意檢討改進。詳全文>>
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陳梅欽在任期間,多次遭檢舉接受律師性招待,還被查出浮報加班費實際上是勾搭人妻到餐廳吃飯,另外也騷擾女下屬、帳戶內還有不明財產超過1500萬元。陳梅欽遭懲戒後轉任律師,但律師懲戒委員會也認為他違失情節重大,決議將他停職。 詳全文>>
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將施行,大法官審理案件將採用「裁判憲法審查制度」,釋憲制度產生重大變革。司法院長許宗力以棒球賽比喻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就像打棒球,大法官(憲法法庭)像外野手,只有在內野手(普通法院)漏接時,外野手才補上來」。詳全文>>
司法院會在3日通過《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多項法令修正草案,宣告完成民刑事的金字塔型訴訟制度。祕書長林輝煌表示,本次修法是根據歷次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決議,將終審法院定位為嚴格法律審,以期待發揮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也是院長許宗力「司改2.0」的重要改革。 詳全文>>
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暴打成傷,「流彈」意外波及司法院!立委今質詢指出,林母日前舉辦告別式,現場有司法院長許宗力送的弔唁花籃,大法官黃昭元更到場致祭,可能讓外界誤會林男在司法界也吃得開,不過司法院調查確認,林母娘家1位親友現任法官,依流程索取輓聯以表逝者哀榮,與林男本人毫無關連,而這位親友也不願對林男行為表示意見。詳全文>>
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陳梅欽,遭檢方查出,在2012到2018在職期間,以無摺存款、現金等方式,在自己與妻子的帳戶內存錢,總計不明財產高達1500萬餘元。法官評鑑委員會審理後,認為他違失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因此將他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請撤除法官職務。 詳全文>>
司法院人事實議委員會昨天通過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接任台南高分院院長,這項人事案在進行過程中,人審委員提議投票,結果同意及不同意各11票,最後由擔任人審會主席的司法院長許宗力投下關鍵1票,黃瑞華過關,獲派任台南高分院院長。詳全文>>
《刑事訴訟法》在2019年底修正後,加入「刑事訴訟法關於被害人一般保護及訴訟參與新制」,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指出,司法院也在新制實施以來,從資訊獲知、訴訟照料、遮蔽隔離、轉介修復等4大面向,積極推動多項新措施。 詳全文>>
精障者犯罪引發社會擔憂,司法院秘書長與法務部長昨晚6時會談刑事訴訟法修法,經6小時餘挑燈夜戰,今天凌晨達成共識,決定草案原制度「緊急監護」暫改為「暫行安置」,由檢察官執行。詳全文>>
司法實務上,精神鑑定是困難的事,需要專家團隊收集充分資料,進行一定期間的觀察。尤其現實中,以精障「裝病」或「詐病」確實存在;而輕中度精障的犯罪,或者「反社會人格」伴隨精神疾病者,要能正確鑑別「犯罪當時」的意識,更是高度專業。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在24小時內鑑定出來嗎?詳全文>>
一般民眾聽到法律或是判決書,第一直覺反應就是「看不懂」,有些字甚至連讀也讀不出來,讓民眾覺得「法律」離平凡老百姓好遙遠!ETtoday即新聞《街訪突即隊》走上街頭考考路人的法律常識,還請來專業法官下凡解答,並推薦「法普」小工具,只要用對工具,你也可以跟法律零距離。詳全文>>
2020年4月,嘉義殺警案一審經嘉義地院以無責任能力為由判決無罪,將被告無保釋放,法院對於釋放被告以後的社區防衛,毫無任何作為,社會譁然,輿論抨擊。詳全文>>
刑事訴訟的程序若設計不良,有可能成為冤案破口!在《行動法庭》節目上,前檢察官陳重言指出,起訴狀一本主義的目的,在於避免法官過早接觸卷證,對被告產生成見。日本在引進起訴狀一本主義後,仍發生袴田巌被關46年的悲劇,陳重言分析說,在實施起訴狀一本制之後,證據開示程序不應只讓一方主導詳全文>>
司法院資訊處林姓女工程師,去年買了韓國男子團體AB6IX去年來台演唱會門票,但因疫情取消後,主辦單位不退錢,不少粉絲和主辦單位打官司,林女為瞭解訴訟進度,利用職務之便,鑽進內部系統的程式漏洞,查詢主辦單位和負責人前科,事後自首犯罪,台北地檢署1日依妨害電腦使用罪給予緩起訴1年,繳庫8萬元。詳全文>>
司法官評鑑新制上路一年,遭疑成效不彰,民眾請求評鑑行為不當的法官、檢察官,成立件數竟「掛零」!《行動法庭》邀請前法評會委員黃旭田律師、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蕭奕弘律師、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聊聊評鑑的過往今來詳全文>>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27日指出,桃園曾姓法官在審理娃娃機竊盜案,拿鐵鎚敲自己腦袋,確認鐵鎚為兇器,判被告6個月,外界當笑話看,她感到心痛,法官可以這樣不食人間煙火,還要再鬧多少次笑話。詳全文>>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趙期正,在訊問被告時竟說出諸多不當言詞,讓在場律師不適,請求評鑑。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發出聲明,對其行為深表痛心,之後蔡清祥更說,未來要把「情緒智商(EQ)」納入評核,加速淘汰不適任的檢察官;司法院也表示,若法官言行不當侵害人民權益,必從嚴處理。 詳全文>>
在《行動法庭》,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江榮祥律師表示,目前並未傳出公務員有「防衛性行政」,既然無證據顯示司法官心理素質不比公務員,怎能斷定司法官會出現「防衛性司法」?全國律師聯合會監事鄧湘全律師則認為,立法者在推行新法時,須注意法律的目的性和有效性詳全文>>
司法官國賠要件太嚴格,行政院修法放寬國賠門檻!在《行動法庭》,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江榮祥律師表示,《國賠法》第13條要件極為嚴格,導致《國賠法》實施40年,從未有司法官國賠案件成立。全國律師聯合會監事鄧湘全律師指出,本次修法大方向值得肯定,但要件需要做更細緻的討論。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