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為中華民國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審判及公務員的懲戒,並設有大法官十五人,以大法官會議審理方式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及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與政黨違憲解散案。司法院於實務上並不職司審判,而是由轄下的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任之,而實際為一個司法行政機關。簡稱司院。(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精障者犯罪引發社會擔憂,司法院秘書長與法務部長昨晚6時會談刑事訴訟法修法,經6小時餘挑燈夜戰,今天凌晨達成共識,決定草案原制度「緊急監護」暫改為「暫行安置」,由檢察官執行。詳全文>>
司法實務上,精神鑑定是困難的事,需要專家團隊收集充分資料,進行一定期間的觀察。尤其現實中,以精障「裝病」或「詐病」確實存在;而輕中度精障的犯罪,或者「反社會人格」伴隨精神疾病者,要能正確鑑別「犯罪當時」的意識,更是高度專業。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在24小時內鑑定出來嗎?詳全文>>
一般民眾聽到法律或是判決書,第一直覺反應就是「看不懂」,有些字甚至連讀也讀不出來,讓民眾覺得「法律」離平凡老百姓好遙遠!ETtoday即新聞《街訪突即隊》走上街頭考考路人的法律常識,還請來專業法官下凡解答,並推薦「法普」小工具,只要用對工具,你也可以跟法律零距離。詳全文>>
2020年4月,嘉義殺警案一審經嘉義地院以無責任能力為由判決無罪,將被告無保釋放,法院對於釋放被告以後的社區防衛,毫無任何作為,社會譁然,輿論抨擊。詳全文>>
刑事訴訟的程序若設計不良,有可能成為冤案破口!在《行動法庭》節目上,前檢察官陳重言指出,起訴狀一本主義的目的,在於避免法官過早接觸卷證,對被告產生成見。日本在引進起訴狀一本主義後,仍發生袴田巌被關46年的悲劇,陳重言分析說,在實施起訴狀一本制之後,證據開示程序不應只讓一方主導詳全文>>
司法院資訊處林姓女工程師,去年買了韓國男子團體AB6IX去年來台演唱會門票,但因疫情取消後,主辦單位不退錢,不少粉絲和主辦單位打官司,林女為瞭解訴訟進度,利用職務之便,鑽進內部系統的程式漏洞,查詢主辦單位和負責人前科,事後自首犯罪,台北地檢署1日依妨害電腦使用罪給予緩起訴1年,繳庫8萬元。詳全文>>
司法官評鑑新制上路一年,遭疑成效不彰,民眾請求評鑑行為不當的法官、檢察官,成立件數竟「掛零」!《行動法庭》邀請前法評會委員黃旭田律師、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蕭奕弘律師、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聊聊評鑑的過往今來詳全文>>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27日指出,桃園曾姓法官在審理娃娃機竊盜案,拿鐵鎚敲自己腦袋,確認鐵鎚為兇器,判被告6個月,外界當笑話看,她感到心痛,法官可以這樣不食人間煙火,還要再鬧多少次笑話。詳全文>>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趙期正,在訊問被告時竟說出諸多不當言詞,讓在場律師不適,請求評鑑。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發出聲明,對其行為深表痛心,之後蔡清祥更說,未來要把「情緒智商(EQ)」納入評核,加速淘汰不適任的檢察官;司法院也表示,若法官言行不當侵害人民權益,必從嚴處理。 詳全文>>
在《行動法庭》,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江榮祥律師表示,目前並未傳出公務員有「防衛性行政」,既然無證據顯示司法官心理素質不比公務員,怎能斷定司法官會出現「防衛性司法」?全國律師聯合會監事鄧湘全律師則認為,立法者在推行新法時,須注意法律的目的性和有效性詳全文>>
司法官國賠要件太嚴格,行政院修法放寬國賠門檻!在《行動法庭》,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江榮祥律師表示,《國賠法》第13條要件極為嚴格,導致《國賠法》實施40年,從未有司法官國賠案件成立。全國律師聯合會監事鄧湘全律師指出,本次修法大方向值得肯定,但要件需要做更細緻的討論。詳全文>>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日前接下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新任理事長,對於未來期許,李茂生說:「希望不要太旺!」因為冤平協會的業務太旺,就代表司法還有很多問題。他希望有這麼一天,冤平協會沒有案件,這代表台灣的司法進步了。詳全文>>
國賠法大修,放寬法官和檢察官負擔國家賠償責任的要件,司法圈熱議!《行動法庭》邀請民間司改會主任委員江榮祥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監事鄧湘全律師,討論:國賠法大修,內容講什麼?司法官受免職、撤職處分,也有國賠責任?為何法官、檢察官反對修法?有無可能造成「防衛性判決」?國民法官2023年上路,國賠修法惹議?詳全文>>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在10日播出的電視節目上,指稱行賄法官「公定價一個100萬」。對此,司法院13日發布聲明強調,已函請高雄地檢署針對黃越宏所說的法官貪汙行為進行分案調查,也希望他能提出證據,協助司法自清,若所述並非真實,司法院將研議追究民刑事責任。詳全文>>
民間司改會在9月2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過去一年法官及檢察官評鑑新制完結的307件案件中,人民直接請求的案件,一件都沒有成立。不論與舊制或英國的法官申訴機制相較,新制的成效都非常不理想。詳全文>>
《國家賠償法》自1981年7月1日施行迄今已滿40年,行政院會甫於日前通過「修正草案」大修該法;其中,關於「司法官國家賠償責任」要件之修正,引起法律人熱議。詳全文>>
《法官法》修正後,當事人與被害人可直接請求法官評鑑,不過媒體報導,新制實施1年來總計有622件聲請案,但全數「不成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日召開記者會,批評這樣的狀況是「檢察官、法官都適任?還是新制度有問題?」,並提出多項建議,希望改善法官評鑑新制的問題。 詳全文>>
《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後,當事人與被害人可直接請求評鑑,不過新制實施1年來,總計有622件聲請案,但全數「不成立」。「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其中確實可能有濫訴,但審查委員也不要把全數都當成濫訴,若可補正就應給民眾補正的機會,該調查就主動查閱卷證。 詳全文>>
量刑影響當事人權益極大,有鑑於外界經常批評法官在量刑時流於自由心證,司法院決定推動「刑事案件量刑妥適法草案」。對於司法院的做法,有檢察官表示樂見其成;但也認為,但因個案狀況不同,不容易訂出一致標準,難以類推適用。 詳全文>>
我國《勞基法》規定,原則上禁止女性夜間工作。包含華航與家樂福等公司,多次因違規遭開罰數萬元到百萬元不等的罰鍰。華航等公司與行政法院,均認為相關規定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0日做出釋字807號解釋,宣告相關規定違憲,立即失效。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