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東燁(穹風)
愛情無罪,但白目有罪──你可以喜歡你好友的男(女)友,但告解別選在人家失戀當天。
身為一個高中班導師,又兼以愛情故事為主要寫作路線(曾經啦)的作者的身分,當學生們遇到她們的感情困擾時,我常不得已地,非得拿自己寫過或經歷過的故事,出來給大家做做參考,並試著開導或勸慰,雖然,面對學生的感情事,更多時候其實我都在看笑話或講風涼話。
青蛙這幾天缺課了,我覺得納悶,因為按理來說,她並不是事件的當事人才對。
起初,是我拿畢業製作的總召一職,想去問問江寶的意願,剛好江寶也請假,同學們就告訴我,說統籌畢製的工作當然非江寶莫屬,只是可能得給她幾天時間,等她「緩緩」,那時我半開玩笑,問說該不會是失戀了吧?不料大家居然點點頭。
於是隔一天,青蛙她們幾個人就跟著「知會」了我,說要陪姐妹「散心」一下。站在支持同儕互助的立場,我也默許了要給兩節課時間,結果接近中午時,當事人江寶乖乖到校,本來去陪伴閨密的青蛙卻反而沒來,只用電話哭著說她心情很差,想提早回家。
我那時納悶不已,眼看江寶也愁眉苦臉,一問才知道,原來江寶在跟這位「前男友」還如膠似漆時,她的好友青蛙,就跟「前男友」因為相談甚歡,也結拜成了好兄妹。
▲好友自招在她還沒跟前男友分手時就相談甚歡還結拜成了好兄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聽到這兒,我就先皺了眉頭。走跳過青春歲月的每個人都知道:小兒小女的「乾哥」與「乾妹」,通常都代表著某一程度的曖昧,而且出亂子的機率,遠比刮刮樂出現的「銘謝惠顧」的頻率還高出許多。
江寶接著告訴我,就在她失戀當天,一群好友陪她舉杯哀悼失去的愛情時,酒量很差、主角沒醉,自己就先茫了的青蛙竟忽然哭了,她說自己心裡有點愧疚,在這當下實在憋不住了,所以要跟女主角「告解」一下:原來,早在人家尚未分手前,她不但站在「乾妹」的位置上,常常跟那位「乾哥」視訊聊天,甚至彼此還有點小曖昧……
這件事讓她覺得自己似乎背叛了姐妹間的友情,更讓她於心不安,所以才在酒精催化下,壓抑不住地自己招認了出來。
我聽完故事後,問問眼前這群女孩,我問的不是什麼枝微末節的小劇情,我只想知道:青蛙腦子是不是ㄎㄧㄤ掉了,要告解的機會多的是,她好死不死,挑在人家失戀的當下,還承認自己跟姐妹的「前男友」搞過曖昧,這腦子如果不是裝饅頭,那大概就是根本沒腦吧?
▲其實愛上朋友男友都還辦法挽救,但選在好友失戀當下說出來就是大問題。(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老師我呢,高中時也喜歡過一個女生,但那女生家教甚嚴,平常根本不能跟我講電話,所以我只能天天打給她的好閨密,請閨密隔天再到學校去幫我傳遞消息。
如此過了兩個月後,我這位初戀女友對我提出分手,而我在沮喪之餘,又找她的閨密訴苦,結果一訴就訴了幾個月,訴到最後,我反而跟那位閨密談起戀愛,而且還在一起了好幾年。
一則老師的二十年前的舊情史,跟一樁發生在眼前的愛情公案,儘管劇情略有不同,但某些意思上卻彼此相通。
江寶她們問我,想知道當年那對閨密,有沒有因為一個男生而反目,而我搖頭,說她們當初不但沒翻臉,至今還是幾十年不變的好交情。原因無他,只是這兩段愛情之間,並非無縫接軌,中間還間隔了幾個月,彼此並不扞格,於是也就不會給人家造成太大的隔閡或負擔。
把這故事告訴她們,我想說的是,本來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就很容易從朋友(或結拜兄弟姐妹)的角度上出發,開始走偏,然後發展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劇情,站在情感本無邏輯的立場,誰想怎樣愛誰,那都是情有可原的。
當你控制不了感情時,那就告白吧,可以!當你曖昧的對象,很不幸居然是你死黨的愛人時,這個可能有點不太ok,但勉強還是可以!當你發現自己愛錯了,想要跟死黨坦承一切,準備犧牲愛情,來換回友情時……我跟她們說:「有腦子的人都知道:告解,不要挑在你死黨失戀的那一天,因為愛情本身無罪,但白目就有罪,而且罪大惡極。」
後來幾天,班上瀰漫著令人窒息的低氣壓,誰也不敢說說笑笑,就怕驚擾了情緒本來就已經很不穩定的江寶,怕又橫生什麼不必要的衝突,而青娃則採取避不見面的態度,在外頭流連了兩天都沒到校,要不是眼看畢業在即,且青蛙的家長也不是容易打發的對象,只怕她還要繼續龜縮下去,甚至搞不好會中斷高中學業。
▲班上還因為這件事瀰漫著低氣壓,誰也不敢說說笑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所幸,我用開學之初,各項資料必須按時繳交,否則將通知家長的屁理由,成功把她給誆來學校;而更慶幸的是,江寶畢竟是個重情重義,在乎閨密遠勝前男友的理智女孩。那天下午的週會時間,我騰出了自己辦公室的座位,留她們一夥四人,在這兒促膝長談了兩個小時。
最後終於皆大歡喜,她們四個人開開心心,又回到教室去聊天說地,順便一起講講那個前男友的壞話,而我則暗自慶幸,慶幸她們沒有鬧出什麼亂子,然後坐在辦公室裡,寫完這段文字。
寫完的時候剛好下課,她們彷彿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正要攜手去做打掃工作,我看著青蛙的背影,希望她可以明白這個道理——喜歡上你朋友的愛人,那或許還不算該死的罪過,但如果你跟朋友告解的那天,居然剛好也是你好友失戀的當天,那你畢業前最好還是乖乖吃齋念佛就好,別再給我惹麻煩了。
*本文摘錄自《這個國文老師不識字:我和那些奇形怪狀學生們相處的日子》
作者: 東燁(穹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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