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謝忻與阿翔傳出不倫戀後,兩人的演藝事業全面停擺,其中阿翔與老婆到國外散心的照片曝光,大家看圖說故事,把兩人的互動說成是人前人後兩個樣,是為了以後復出刻意做出來的恩愛模樣。
而神隱了兩個禮拜的謝忻,一臉素顏外出,一路上遮遮掩掩深怕被別人認出來,但還是逃不了狗仔的偷拍,到了恩師黃義雄的靈前掩面跪地痛哭,又被網友說是陰謀論,說這一切都是刻意安排的情節,是為了表現出自己暴瘦憔悴以及深刻自省的模樣,同樣是為了博取大家的同情,為了以後的復出鋪路。
我想說的是:「狗仔夠了,網路酸民夠了,你們是不是想逼死一個人才滿意?」
藝人是公眾人物,身上背負著比一般人更高的道德包袱,所以藝人更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點點的錯誤都會被用放大鏡檢視。但藝人也是人,藝人也會犯錯,當藝人犯錯已經付出相對應的代價,我們是不是也應該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退一步來講,你不原諒他,大不了以後看到他就轉台,沒必要在別人的傷口上灑鹽。
大家還記得阮玲玉怎麼死的嗎?她一生為情所苦,跟了兩個男人,卻都是跟錯了,她被愛情逼上了絕路,加上當時報刊對她的誹謗和攻擊,不久竟在「人言可畏」的巨大壓力下猝然辭世,選擇了自殺。
大家還記得英國黛安娜王妃怎麼死的嗎?為了擺脫狗仔隊的跟拍,司機一路狂飆,最後在地下道自撞,香消玉殞。狗仔為何24小時跟監,窮追不捨?追根究柢的原因就是有人喜歡看,大家都不喜歡別人窺探自己的隱私,卻喜歡看別人的笑話!大家如果能多一點同理心,多一些包容,我想狗仔文化就會慢慢的被消失。
或許有人會說,藝人只要不做虧心事,何必怕狗仔跟拍呢?
我想這樣的觀念犯了因果謬論,舉例來說,有人主張教室裝設監視器之後,有人東西不見,或是老師上課和學生發生衝突,可以藉由監視器還原事情真相,這樣的說法其實是本末倒置,倒果為因。
照這個邏輯,每個人的日記跟電腦、手機內的資料都可以被別人翻看。因為只要你沒做虧心事,何必怕被別人看呢?每個人的身上都可以要求被裝設GPS定位系統,因為只要你沒有犯罪,何必怕被裝設GPS定位器呢?難道為了證明自己沒做虧心事,就要犧牲掉我們的隱私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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