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小檸檬】專欄文章作者為代筆,內容為受訪者經歷,涉及個人觀感,請斟酌閱讀。
※內文皆使用化名。
※職業:我是律師
【作者前言】本文經訪談友人工作經驗與蒐集資料略為改寫而成,但實務上此類事件確實層出不窮。
我突然想起一句名言:「所謂的相愛,不是兩個人互相看著對方,而是能夠一起看著同一個方向。」──伊坂幸太郎《透明色北極熊》
「我要控告那個『組員』詐欺!」
「……」
見我一頭霧水,眉宇間夾雜著悲傷與怨懟的當事人趕緊補充說道:「一位很美麗的空姐。空姐喜歡人們稱呼她們為『組員』,維護飛行安全的機組人員(cabin crew)。」
稱不上當事人的男子使用了「很美麗」這個詞彙,表示他還忘不了那個組員,此時卻說要提出詐欺告訴,到底是誰在欺騙誰呢?聽著男子娓娓道來,我彷彿覺得自己是台灣非常匱乏的心理治療師。
老實說,做這一行很多時候,與當事人談話比較像是傾聽他們訴苦,然後給予安慰、一起痛罵對造,再批評法官的不是,讓他們心理感到最直接的慰藉。
男子患有輕微憂鬱症,身心疲累,因此暫時辭去了工作,極大多數時間都待在自己的房間內。在家期間,他透過社群網站無意間認識了這位「美麗組員」,雙方在網路上互動不多,但有些許曖昧,也算聊得挺開心的。
美麗組員很愛打扮與購買奢侈名牌,常會有意無意透露想購買的衣服配件給男子知情。對生活感到沮喪絕望的男子,以為遇見了可以讓自己重新振作的「動力」,便把自己攢存的大部分生活費在短短時間內花在了這個「動力」之上。
誰知,男子連所謂的「工具人」都稱不上,應該說是次一級的「禮物機器人」──機器人不需要關懷、不需要太多互動,只要服從命令。男子一個半月內就花掉了9萬多元,卻連美麗組員的聲音都沒聽過!更不用說見到身影或一親芳澤了。
▲對話截圖/當事人提供
據男子說,他們每天平均互動時間僅有3到5分鐘,除非那天又要執行禮物機器人的任務,雙方才會聊得比較深入。大多數時間都是男子單方面傳送訊息、吐露心事或噓寒問暖、提醒女方一些生活上的事務。
因為是好友推薦他來「諮商」,並說男子是木訥老實人,我選擇暫時相信他。更重要的是。有許多通訊對話截圖,雖然很多是「嗯嗯、哈哈、去洗澡」。這讓我想起了學生時代自己也在MSN被對待過的「正妹有三寶」,就是「嗯嗯、哈哈、去洗澡」。
「什麼?連她出去玩的費用你也負擔?還有……這麼一小罐保養品要一萬元!」我瞠目結舌。
「我原本打算買另一罐,但她說更想要這個。這樣算構成詐欺吧?而且她有男朋友了!」
「知道她有男人你還自願付出,那更談不上詐欺。你很明白她連通話都不願意,卻仍執意付出,也就絲毫沒有『陷於錯誤』,她只是用你情感上的弱點與期盼來引誘你送禮,這些在刑法上都不構成犯罪。更致命的是:完全是你詐欺了自己!」我拋開職務上身分,連珠砲吐出這些話。
男子哭喪著臉,眼眶盈著淚。能感受到他心疼的不是失去的生活費,而是他真正付出情感的單戀。
「你和她有可能看著同一個方向嗎?」
男子一臉疑惑。我念了一開頭的句子讓他理解。
「她現在望向昂貴的四葉草珠寶,你望著珠寶後已知的絕望,不是嗎?是你詐欺了自己的愛情,不是她。」嘆了口氣,我繼續補充:「如果你們有論及婚嫁或明確有訂婚要約,或許還能力搏一下,可是……」接下來我用沉默取代陳述。
他拿起桌上茶杯,又放了下來:「努力就是一種才能,烏龜努力的話也可以贏過兔子啊!」
「這是野原新之助說的吧!」我推了一下眼鏡。
男子第一次露出笑容:「您也看蠟筆小新啊?」
「他只是個五歲小孩,怎麼會懂得愛情呢!」送離了男子,我對自己說。
更諷刺的是,我們多數時候在愛情漩渦裡,都表現得像三歲小孩一般。法律,是道德最低限度規約,條文沒能發揮保護我們在愛情中受害的作用。一進一退的愛情拉鋸,究否或應該納入道德的哪個範疇?從來也無人能夠回答。
「愛情太短,遺忘太長。」我打了詩人聶魯達的名句傳訊給男子。同時也在記憶深處想起了喜歡超過10年的「女孩」──遺忘,實在太長、太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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